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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2014年我市继续引进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充实到全市企事业单位中,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全市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6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50名,博士研究生10名。企业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名。详见《张家口市2014年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需求信息表》,查询地址:张家口党建网(www.zjkdj.gov.cn)。 二、资格条件 全国普通高校及留学回国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博士研究生、报名医学类岗位的硕士研究生不限毕业院校,报名其他岗位的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科、研究生均为国家“211工程”高校毕业。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不限学校。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引进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单位需求专业对口,同时具备各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需求信息表)。 3.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录用: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有一定工作经验。 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以上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4.在读学生;5.在张家口市及县(区)机关、群众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已经工作的; 6.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报名人员不得报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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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硕士,博士,企事业单位,张家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