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沽源县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积极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房地产业税收实现应收尽收。 严格实行以证控税。对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实行“先税后证、源头控管”,即先缴纳税款,后办理房屋产权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完税后,按购房户填制申请办理房屋确权手续应税情况核查表,地税机关核实后盖章确认,传递给征收部门征收契税,房管部门产权管理处见不动产发票和契税不动产完税证明方可办理房屋产权证。 积极探索以贷控税。由各银行机构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按揭贷款存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账户时,按购房合同全额的10.05%预留应纳税款,各银行机构地接到地税局、国税局开具的完税缴款凭证后将上述款项缴入国库。 全面推广委托代征。委托房开企业集中代办房屋产权所有人应缴纳的契税,委托房开企业代扣代缴施工企业应缴纳的建筑业各税,房开企业在股东分红时,根据股东分红金额代扣代缴20%的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 |
关键词:沽源,房地产,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