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严重交通违法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
11月8日到9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为了保证交通道路安全,公安机关要将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纳入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对各类失信行为驾驶人、交通安全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根据信用评定差异予以相应的激励、警示或惩戒。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和造成后果的恶劣程度,对交通安全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作出相应信用评价,实现由主要依靠处罚手段向运用信用约束方式转变。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在讲话中指出,城市交通拥堵,除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深层次原因,也与违法多、秩序乱有很大关系。 为此,公安交管工作人员要坚持有违必纠,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的查纠力度,加大对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停车、酒驾醉驾、飙车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大货车等重点车辆的管理力度。 另一方面,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超过2亿辆,绝大多数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且大量在城市使用,与自行车、行人混行,严重扰乱城市交通秩序,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会议就此问题指出,根治电动车违规上路,一是制定标准政策,二是严格规范管理。 |
来源:
新京报
关键词:公安部,交通违法,不良征信 |
责任编辑:张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