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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章紫薇
2020-07-31 15: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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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张家口讯(记者 章紫薇)为扎实推进全市劣质散煤管控工作,切实减少散煤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7月31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张家口市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图文实录。

发布会现场。记者 章紫薇摄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慧颖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为扎实推进全市劣质散煤管控工作,切实减少散煤污染,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今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张家口市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我市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情况做介绍,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吴文杰。

  同时,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河北日报、长城新媒体、河北共产党员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口电台、张家口电视台、张家口发布、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手机台、民生630等新闻单位及栏目的记者朋友们。

  我们对各位领导和媒体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首先,请吴局长做发布。

  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吴文杰

  2020年以来,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省市场局的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立足工作实际,解放思想,锐意创新,攻坚克难,在抓防疫工作的同时扎实推进劣质散煤管控工作开展,提早谋划,统筹安排,全面开展劣质散煤管控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早部署劣质散煤管控工作

  本着“抓早、抓细、抓实、抓出成效”的原则,张家口市劣质散煤管控办公室三月初即制定印发了《张家口市2020年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张家口市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专项行动联合督导检查方案》,召开了联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市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根据劣质散煤管控工作需要和成员单位人员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张家口市劣质散煤管控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印发《关于调整张家口市劣质散煤管控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通知》。同时市局印发了《张家口市2020年流通领域散煤和成品油监督抽查计划》。市政府、市劣煤管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工作的通知》, 为宣传劣质散煤管控工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市劣煤管办编印了《劣质散煤管控专报》4期,报送政府办、市委督查办,同时发送市各县区。在3月25日、3月2日、2月24日召开的两次系统工作会及网监业务工作会上李宏副市长、许建斌书记、原召兴调研员分别就劣质散煤管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区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劣质散煤管控工作,制定了方案,发布通告,召开了劣质散煤管控监管工作部署会、煤炭经营企业约谈会,早谋划、早部署、早宣传、早规范、早整治,做到冬病春治、冬病夏治。

  二、依托自身职能,强化对洁净型煤企业的监管

  一是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型煤生产企业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诚信经营,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强化型煤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状况明、数据准。加强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突出生产企业进销货台帐、检验检测记录、产品标识等内容。建立了洁净型煤生产企业承诺制度,要求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同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市场监管部门责任人和联系电话,有效提升了产品质量监管效能。三是强化型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将洁净颗粒型煤生产企业纳入年度监督抽查计划。2019年,全市正常生产洁净型煤企业7家,专用炉具生产企业1家,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检7家企业13个批次;市级共抽检7家企业41个批次,炉具1家企业1个批次;县级共抽检7家企业30个批次,共85批次,其中84批次合格,批次合格率为98.8%,

  三、加强质量监管,严格依法落实抽检结果运用

  全市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GB34169—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无烟1号”的规定,工业用煤炭执行DB13/2081-2014《工业和民用燃料煤》省地方标准中关于工业用煤的规定,实时动态的摸清底数,加大抽检力度和密度。目前全市实际经营散煤经营户共55户,期中经营工业、发电用煤45户,经营民用散煤10户,目前已抽检50户共55批次,合格率100%,抽检工作正在按计划正常开展。

  四、防止死灰复燃,规范散煤网点的经营行为

  常态化加强实际散煤经营网点的检查,一是“禁燃区”和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的区域,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凡不符合布局规划的一律不得设立,严格控制散煤销售网点数量,提升监管的实际效益;二是督促散煤经营单位按照“散煤经营承诺书"承诺事项,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守法经营;三是散煤经营网点严禁销售除兰炭、“无烟Ⅰ号”和“型煤Ⅰ号”以外的煤炭,截止目前全市散煤经营网点不符合标准散煤已全部清零。

  五、采取多种手段,开展打击销售劣质散煤专项行动

  各县区在19年成立了由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发改、自然资源、城管及镇街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对散煤销售网点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组织开展了劣质散煤清查和夜查行动,重拳严打违法运输、销售不合格散煤行为。同时构建和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属地监管原则,在每个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设卡和不间断的巡查,形成“县区劣质散煤管控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镇街分块治理、村、社区共同推进”的散煤治理大格局,确保散煤治理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对售煤招牌、小广告及其它售煤联系方式进行全面清理,严打违法运输、走村串户、游击兜售、电话销售和网上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302人次,执法车辆2383辆次,查处流动销售76起,立案18起,结案13起,罚没款6.78万元,共没收劣质散煤575.2吨,查扣的散煤交由属地发改部门处置,防止劣质散煤二次流入市场

  六、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在县区政府发布劣质散煤管控公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LED屏、网络、微信、宣传车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劣质散煤管控的目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20年以来全系统共张贴发放公告3000余份;明白纸1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宣传牌85余份。做到早入手、早宣传、早引导。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慧颖

  感谢吴局长。下面进入答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本人所属媒体。

  问题一:下半年进入秋冬季,如何开展劣质散煤管控工作?

  答:谢谢您的提问,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大局,依照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工作。一是发挥好市劣质散煤管控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强化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各类情况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及时反馈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全市劣质散煤管控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市劣煤管办各成员单位开展2020年度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行动,进一步严格流通领域散煤抽检标准,强化散煤输入管控,加强散煤市场监管,依法处置罚没的劣质散煤;三是按照方案要求,持续开展质量监测,加大流通领域散煤质量抽检工作力度, 年底前全市散煤销售网点主体抽检覆盖率要达到100%。

  问题二:根据劣质散煤管控工作要求,现在市场上允许销售什么煤炭?

  答:根据《2020年河北省劣质散煤整治方案》要求,在全省境内从严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GB34169—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无烟I号”和GB34170—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型煤I号”规定,也就是说民用散煤只允许销售兰炭、“无烟I号”和“型煤Ⅰ号”。工业用煤炭的质量应符合DB13/2081—2014《工业和民用燃料煤》省地方标准中关于工业用煤的规定。

  问题三:如何选购洁净型煤

  答:在选购洁净型煤时,注意查看其包装标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净质量、主要煤质指标、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产品标准编号等,需字迹清晰、表述完整、清楚;购买具有有效合格检测报告的型煤产品;咨询生产企业洁净型煤的使用方法,确认自用的炉具是否与型煤配套,如不是,需购买配套炉具配合燃烧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条件允许时可以现场试烧观察效果。

  问题四:做为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重点

  答:要求企业加强自律,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要选择符合标准要求的低硫、低挥发分、微量元素达标的原料煤,调整无烟煤、兰炭比例,不盲目追求低成本。二是从原料煤的选择和配合、粘结剂的种类和添加量、破碎、成型、烘干各环节加强型煤生产的质量控制。三是严格执行型煤控制标准《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GB 34170-2017),该标准对型煤中有害微量元素提出了强制性限定要求。企业应增加原料及产品的有害微量元素的检测频次, 持续保证洁净型煤产品的质量稳定。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慧颖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会后沟通采访。

  再次感谢大家对本场发布会的关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关键词:张家口责任编辑:郑世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