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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首都“两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章紫薇
2020-12-15 15: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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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章紫薇)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关于为首都“两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图文实录。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记者 章紫薇摄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慧颖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今天,市政府新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关于为首都“两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永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建军,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袁俊海。他们将就《关于为首都“两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意见》进行解读,并回答媒体记者朋友的提问。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河北工人报、河北共产党员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口电台、张家口电视台、张家口发布、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手机台、民生630等新闻单位及栏目的记者朋友们。

  我们对各位领导和媒体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首先,请田院长对我市出台的《关于为首都“两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意见》进行介绍。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永祯

  为深入推进首都“两区”规划,高标准为建设首都“两区”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在起草过程中,市中院组织人员到福建、云南、贵州、江苏等地法院就环境审判工作开展学习调研,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并征求了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意见。

  意见共分为6个部分20项举措,要求全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首都“两区”功能定位,树立生态优先意识,充分认识肩负的神圣职责和重要使命,切实增强为首都“两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自觉性、主动性。确立了坚持保护优先、促进绿色发展、注重区域协同三个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基本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推动首都“两区”建设优先选项的要求。同时要求立足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的特点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

  意见指出,要依法审理涉水源涵养、水污染防治、水源治理以及涉水源防护林及林草资源、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等案件。妥善审理因压减水浇地、退耕还草、退耕还湿等水源涵养和生态支撑区建设发生的各类民事纠纷,依法加大对发展节水农业、生态涵养引起的土地租赁、土地承包经营权、运输合同、买卖合同等案件纠纷的调解力度。加强对涉奥项目、城市建设、旅游建设过程中引发的水污染案件的审理,加强对官厅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的司法保护,保障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意见提出,要立足首都水源涵养的功能定位、生态环境支撑区的特点以及全市绿色发展要求,紧紧围绕“关停、搬迁、严控、引水、退耕、治煤、造林、保护、发展”等首都“两区”规划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妥善审理涉及首都“两区”建设的相关案件,服务张家口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官厅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的司法保护,及时受理和审理水源地的水污染案件,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落实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动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

  意见要求,立足于首都“两区”建设规划,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政府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共同维护首都“两区”建设的生态安全。要结合张家口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条件,规划建立一批集生态理念传播、生态成果展示、生态法治教育、生态文化推广“四大功能”为一体的教育实践基地。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慧颖

  感谢田院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举手示意,并告知本人所属媒体。

  一、请介绍一下《意见》起草的背景和意义

  答:为深入推进首都“两区”规划,高标准为建设首都“两区”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在起草过程中,市中院组织人员到福建、云南、贵州、江苏等地法院就环境审判工作开展学习调研,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并征求了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编发了《意见》。

  近年来,市中院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谋划推进。以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总抓手,不断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环境资源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还通过出台文件、多方研讨、部门联动等举措着力构建张家口特色环境资源审判机制。自2016年以来,每年6月5日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不断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宣传工作。2017年8月承办了首届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协作会议,介绍了张家口的环境特点,扩大了我市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影响,得到了与会法院的赞誉以及省高院和市领导的肯定。2018年为依法惩治破坏林地资源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市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就涉林执法司法有关问题形成会议纪要,进一步规范对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造成林地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等涉林执法司法有关问题的法律适用标准。还就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工作与市检察院共同出台了《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细则(试行)》。2019年6月发布了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展示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取得的新成效,营造环境资源保护良好氛围。 

  2020年,编制意见,也是在总结以往全市法院环境审判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首都两区建设规划》等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立足审判职能,深入调查研究,在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为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二、《意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答:指导思想:为建成首都“两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是全市法院重大的政治任务。全市两级法院要准确把握首都“两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和基本内涵,带头学习《张家口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总体规划(2018-2035)》精神,紧紧围绕首都“两区”功能定位,树立生态优先意识,要充分认识肩负的神圣职责和重要使命,切实增强为首都“两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自觉性、主动性。

  基本原则:坚持保护优先。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推动首都“两区”建设优先选项的要求,保障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的顺利实施。促进绿色发展。要准确把握首都“两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和基本内涵,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为把首都“两区”建设成为京津冀绿色发展示范区、国际冰雪运动与休闲旅游胜地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注重区域协同。立足于京张“山同脉、水同源、气相通”的自然生态格局,把首都“两区”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树立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的理念,构建区域互动合作的司法保障新机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三、请问生态环境部门与人民法院在“首都两区建设”中如何协同合作?

  答:首先,生态环境部门与人民法院都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全市人民的生态环境理念,提高对“首都两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生态环境部门与人民法院要加强在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为“首都两区建设”保驾护航。

  第三、生态环境部门与人民法院要积极推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环境受损,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形成“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担责”的生态损害赔偿机制,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我市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慧颖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会后沟通采访。

  再次感谢大家对本场发布会的关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关键词:张家口责任编辑:郑世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