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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执行案例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晓璐
2022-06-15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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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刘晓璐)6月15日,记者从张家口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执行案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张家口两级法院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保障“20条”落实落地,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张家口市中院对外发布6个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执行典型案例,旨在总结近年来全市法院助企纾困的经验成果,进一步推动形成全市两级法院上下同步、齐心协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让中小微企业在前进道路上更有信心、更有希望、更有保障。以下为图文实录。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刘晓璐 摄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致铠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张家口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执行案例。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我市积极贯彻,充分落实,为使更多人了解相关情况,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邢海丽女士,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庭副庭长刘玉博先生,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诉审查处副处长侯宇先生,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管理处副处长刘风敏先生,他们就张家口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执行案例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同时,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长城新媒体、共产党员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口电视台、张家口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邢海丽女士进行发布。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邢海丽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一直以来对张家口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介绍一下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执行工作情况。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在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力为中小微企业解忧纾困。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市场主体是稳定经济基本盘的重要基础。当前受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因素影响,一些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困难多,压力大,必须着力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支持力度,帮助他们减负纾困、恢复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围绕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在今年1月出台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实招、新招、硬招,打出一套稳企复产的“组合拳”。今年“两会”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更是明确提出,要紧盯“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司法措施落实落地,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张家口两级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领会最高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保障“20条”落实落地,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市中院对外发布6个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执行典型案例,旨在总结近年来全市法院助企纾困的经验成果,进一步推动形成全市两级法院上下同步、齐心协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让中小微企业在前进道路上更有信心、更有希望、更有保障。

  一、发布典型案例的意义

  相对而言,法院以典型案例的形式来普法更接地气,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公民普法,是普及法律知识的最好方式之一。典型案例的素材全部来源于实际发生在公民身边的执行案件,从观感上更靠近公民,更容易得到公民的关切,也更能为公民所接受。法院,做好以典型案例普法工作,主要有以下现实意义:

  一是有利于规范类案办理。上级法院通过发布涉中小微企业典型案例,对辖区法院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类案指导,“通过说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帮助人民群众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既能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又能增加执行案件办理透明度,规范执行行为。

  二是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确定和预见性。以典型案例的形式来普法,可以让人民群众对于类似案件的处理结果做出合理的预期,可以提升执行裁判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认同感,对中小微企业也会有很强的规范指引作用。

  三是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对审判执行部门而言,每一起案件都是生动的普法教材,每一个办案过程都有精彩的法治故事。要深入挖掘司法案例“富矿”,注重案例收集整理,加强案例宣传发布和释法说理。要以群众视角向群众宣传好更优质的法治文化产品。让法院法治文化宣传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有价值,讲好张家口法院执行故事,传播好张家口法院执行声音。

  二、张家口法院执行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具体举措

  一是积极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管,保护中小微企业经营自主权。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市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审批局、税务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协同发力,加强市场主体涉诉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整合,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支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依法及时屏蔽失信信息,并提供失信修复证明,切实为失信企业再生机会。依法严格落实网络司法拍卖优先原则,最大程度保障公平竞买;优化拍卖辅助机构制度建设,严格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不断促进拍辅机构公平有序竞争。

  二是加强中小微企业的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公平公正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依法规范司法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执行措施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依法审慎对中小微企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全面清查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依托12368司法服务热线等问题反映渠道,建立解决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快速处理。

  三是依法高效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建立健全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长效机制,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确保农民工就业比较集中的中小微企业及时回笼账款。在全市法院开展“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依法加大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的适用力度,及时兑现中小微企业胜诉权益。依法保障建设工程领域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资金依法审慎采取保全执行措施。依法否定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合同条款效力,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纳入快立快执“绿色通道”。今年1—5月份,张家口两级法院共受理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312件,执行完毕83件,为全市99家中小微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312万元。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平稳运行的保障力度。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强化府院联动,支持政府主导下“封闭运行”等市场主体“出清”,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健全市场主体救济机制,充分考虑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影响下中小微企业的实际困难,依法甄别企业的运营状况和市场前景,对具有挽救价值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引导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程序,给企业一定的缓冲期,公平有序清偿相应债权,使企业再获新生。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灵活采取查封、变价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坚决不进行“死封”,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中小微企业的不利影响,坚决避免“执行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

  五是进一步强化对经营困难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对口联络。中小微企业因流动性困难不能清偿执行债务的,人民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减免债务、延期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多个案件由市域不同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中院通过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集中办理,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履行债务的“一揽子”协议,防止多头、分散执行影响企业正常经济发展。对于一些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失信企业,人民法院也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能无原则促成和解,更不能拖延执行、消极执行。

  中小微企业是实现“六稳”“六保”的重要基础,全市法院要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最大程度服务市场主体,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务实举措,进一步探索创新办法,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解难题、渡难关,为交好本地发展优异答卷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致铠

  感谢邢局的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提问前请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问题一:介绍一下这次发布的执行典型案例情况?

  这是我们第一次发布涉中小微企业的执行典型案例,这次发布的案例总共有6个。中院执行局办理的张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秦某某等12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我们采取了邀请省法院执行局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在张北见证执行和监督听证的方式,公开透明,畅所欲言,经过各方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案结事了。 

  田某某申请刘某、涿鹿某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诉前保全案是由涿鹿法院执行局办理的,涿鹿某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擅自出售法院查封的成品砖,法院通过协调承包方提前支付承包费的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对建材公司擅自处置法院查封财产的行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既制裁了违法行为,又最大限度保护了企业的正常复工复产。

  张北县某扶农开发有限公司与某牧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评估拍卖了某牧业有限公司承包经营的草场、设备和917头安格斯牛,因917头安格斯牛无人管理处于亚健康状态,拍卖成交后张北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为竞买人办理了安格斯牛的交接手续,协调牛场解决安格斯牛的休养问题,全力保障健康的安格斯牛踏上新征程。

  以上这些案例充分说明,全市法院执行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发挥执行职能,为企业纾困解难,营造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为张家口市在后冬奥时代的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下半年我们还将发布一批涉中小微企业典型执行案例,希望大家多多关注。

  问题二:张家口法院在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过程中,有什么经验成果?

  一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权益保护。中小微企业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积极推进与公安交警、不动产登记、社保公积金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将涉及中小微企业的执行案件纳入全市清欠整体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强大执行合力,依法保障中小微企业实现申诉权益,积极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中小微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查封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性资料的,优先采取“活封”措施,在能够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允许其继续使用或者利用该财产进行融资。对确实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今年1—5月份,为全市99家中小微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312.8592万元。

  二是在适用信用惩戒措施时。严格区分失信惩戒与限制消费措施的适用条件,对被执行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仅符合限制消费情形但不符合失信情形的,不得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严格区分失信与因经营失利而丧失履行能力以及恶意规避、抗拒执行等违法情形,根据不同情形适用不同强制措施。   

  三是注重健全信用修复机制。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失信信息符合法定屏蔽条件的,及时采取屏蔽措施;对失信信息被屏蔽后,又因融资、招投标等需要提供信用修复证明的中小微企业,我们积极配合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以最大限度降低保全、执行措施对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不利影响。

  问题三:通过抖音等媒体看到今天清晨全市法院开展了“第四次集中执行行动暨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行动”,介绍一下专项行动情况,以后是否会一直开展下去?

  今年3月份以来,全市法院组织了三次集中执行,共计出动干警1094人次,出动警车211辆,到达执行现场264个,拘留13人,拘传130人,搜查75次,扣押车辆18台,腾退房屋24处,共执结案件276件,达成和解137件,当事人自动履行132件,到位标的2141万元。其中进一步营造了严惩“老赖”、重拳“治赖”的高压执行态势,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等应邀全程见证了执行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为贯彻落实市委“营商环境提升年”要求,今天清晨开展了全市法院第四次集中执行行动暨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行动,主要目的通过集中行动执结一批涉中小微企业案件。王靖院长在中院指挥中心作了动员讲话,要求全市执行干警做好疫情防护,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坚定不移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我们集中行动以后将会常态化开展,形成长效机制。通过集中行动展示全市法院执行干警精气神,推动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致铠

  感谢3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4位嘉宾的发布与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会后请与市政府新闻办联系。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张家口责任编辑:郑世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