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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五条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晓璐
2022-09-22 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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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刘晓璐)9月22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城管执法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五条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就相关情况进行介绍。以下为图文实录。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刘晓璐 摄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超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五条措施解读”

  城市管理执法是一项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民生的重要工作,近期,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全省稳经济政策,立足部门职能,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机制体制创新,打造和谐高效的执法环境,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提档升级,提升城市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制定出台了《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五条措施》,为让更多人了解相关政策,让政策惠及全市企业及市民群众。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级调研员张冰峰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科科长史亮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科长赵芳,就张家口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五条措施进行解,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同时,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长城新媒体、河北共产党员网、燕赵都市报、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口电视台、张家口融媒体中心、新闻单位及栏目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张冰峰三级调研员进行发布。

  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三级调研员张冰峰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城管执法局对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新闻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市城管执法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年初研究制定了《城管执法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五条措施》,今天我在这里为大家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六个方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市城管执法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突出抓好城管执法机制创新,着力打造和谐高效的执法环境,结合我市经济实际情况和自身工作职能,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提档升级,制定出台了《城管执法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五条措施》。

  二、制定过程

  市城管执法局自2022年年初,回溯研究2021年41起行政处罚案件,对行政相对人回访,实地了解企业在运行中存在的困难,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省、市相关指示精神及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勇于担当,经法制审核后,在市级层面率先印发《城管执法领域服务稳增长保民生五条措施》。

  三、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处罚方面,实施“慎罚款、轻微免、低限罚、可缓交”的措施

  在城市建设管理中,对违法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反市容市貌相关法律法规,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持续推进“721”工作法,对行政相对人多提醒、勤告知、常服务,除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外,实施行政处罚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低限处罚。法人或自然人缴纳罚款确有困难并能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的,可以延迟6个月缓缴。按照此项措施要求,今年截至目前,我局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低限处罚案件11起,延迟缓缴罚款案件5起。

  (二)建设行业管理方面,实施“及时改、慎停工”的措施

  在建设项目建筑垃圾清运、堆砌和资源化利用过程中,对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纳入“白名单”台账不予巡查。不涉及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的房地产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城市更新项目,加强服务管理,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的,一律不采取停止运输、停止施工等措施,更多地指导项目责任主体加强整改。

  (三)“水气热”报装缴费方面,实施“优服务、不停供”的措施

  优化城镇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流程,通水、通气报装不超过4个工作日,城镇用热报装不超过7个工作日。集中地点实现“一站式”办理,在“河北政务服务系统”开设入口,实现网上申报,推动报装业务线上线下通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实施“欠费不停供”政策,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经协商最长可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

  (四)在维护市场主体正常运转方面,实施“化债务、保运转”的措施

  针对我市引进的市政公用、环境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保障企业,积极协助企业处理化解债务,努力促进市政公用、环卫等设施管理单位的作业经费及时到位,协调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各级财政资金正常拨付,确保项目安全、有效运营。

  (五)在防范重大风险、纾解企业主体情绪、完善政策法规方面,实施“办结案、必回访”的措施

  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案件审结后7个工作日内采取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与案件当事人直接沟通,倾听意见建议,有效避免行政相对人被处罚后产生负面情绪,及时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切实树牢政府执法公信力、亲和力。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抓好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实质贡献。谢谢大家!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超

  感谢张局为我们对五条措施出台的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进行的详细解读。下面开始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提问前请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一:请问你局如何指导县区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及时改、慎停工”?

  答:指导市、县(区)城管执法队伍,不涉及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房地产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城市更新项目,加强服务管理,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的,一律不采取停止运输、停止施工等措施,以提示函、告知函的形式指导企业加强扬尘治理及时整改,推动相关手续办理。

  二:请问你局案件回访取得哪些实际成效?

  答:在案件回访过程中,我们会向当事人解释行政处罚的适用法律,解疑释惑,使其了解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杜绝再次违反相关规定;同时,询问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态度生硬,刁难相对人的行为,是否积极为相对人解答相关法律法规,从而促进执法人员工作能力提升;了解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引导和帮助企业规范建设手续。截至目前,一般程序违法案件回访率达100%,“回访制度”走在全国前列并被全省推广学习。

  三:请问文件中提到的“721”工作法指什么?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哪些作用?

  答:2016年8月,住建部首次倡导了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大力实施“721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确保城管服务工作常态化。对于违法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反市容市貌相关法律法规,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从而减轻了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压力,营造和谐的营商环境和文明的城市氛围。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超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嘉宾的发布与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会后请与市政府新闻办联系。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张家口责任编辑:郑世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