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济纠纷,男子扣下对方一车葡萄,导致葡萄全部坏在车上,最终不仅钱没要到还倒赔钱。日前,涿鹿法院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党某系外省人士,多年来一直在涿鹿县从事葡萄买卖生意,与涿鹿县人王某存在经济纠纷,2018年11月,王某得知党某雇佣的司机刚将一车葡萄装好,他便带人将车扣留,该行为直接导致经济损失50108元,后党某起诉至法院。
涿鹿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党某损失,2020年6月,案件进行执行阶段,王某拒不履行。
执行法官与王某多次进行沟通无果,日前法院向王某发出“预罚款通知书”要对王某进行罚款,迫于压力,王某才主动与党某协商和解,赔偿部分损失,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