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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晓璐
2021-12-31 1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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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刘晓璐)日前,张家口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张家口市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实施为使广大市民提前充分了解这一条例,12月31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张家口市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以下为图文实录。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刘晓璐摄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致铠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解读《张家口市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冀江英先生,请他介绍《若干措施》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还邀请了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科长梁旭先生,市科学技术局计划财务科科长门卫军先生,市科学技术局合作创新和成果转化科科长刘彦栋先生,他们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同时,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长城新媒体、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口电视台、张家口融媒体中心、民生630等新闻单位及栏目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冀江英局长进行介绍。

  张家口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冀江英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科技局对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12月1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张家口市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围绕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面向当前紧迫需求和未来长远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下面,我从《若干措施》的起草背景、和主要内容等方面,为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一、起草背景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张家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积极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冬奥会筹办举办、“首都两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等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2018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实施三年累计兑现补助资金1.01亿元,推动全市科技创新综合水平持续提升、科技创新生态不断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日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等多项指标成倍增长,有效推动了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水平。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先进地市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我市在创新主体培育、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创新平台支撑能力、科技成果转化效能等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十四五”是我市感恩奋进、决战决胜,交好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打造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引擎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深入剖析产生这些问题和不足的深层次原因,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提出新政策、新举措,为实现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技强市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持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在总结原政策实施经验、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加强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10条措施。

  第一部分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制定培育科技型企业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措施。对认定的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首次通过国家备案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和省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资金补助;对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到我市,给予租赁生产、办公用房“三免三减半”租金补贴。

  第二部分提升科技研发能力:主要支持我市创新主体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单位,按到位资金10%给予经费补贴;围绕我市“六大产业”关键技术需求,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对特别重大创新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第三部分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主要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给予支持。包括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按照国家、省级分别给予补助资金。

  第四部分聚集创新资源要素:制定支持成果转移转化、开展科技合作、科技奖励补助政策。鼓励我市创新主体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承接京津雄技术成果、新认定国家和省级国际合作基地、获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单位给予资金补助。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由市科技局牵头制定具体实施细则。2020年度补助项目按原政策执行,2021年度补助项目按本措施执行。所有奖励补助资金,均用于项目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科技创新活动支出。现行有关政策与本措施政策待遇相同的,不重复享受。原《张家口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张政办发〔2018〕7号)同时废止。

  科技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希望媒体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发挥好宣传报道主力军作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我市科技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致铠

  感谢冀局的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提问前请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问题一: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请问新出台的《若干措施》中如何更好地培育创新主体,支持服务企业科技创新?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着力在培育创新主体、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等方面出硬招、求实效,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发展,我市创新主体不断壮大、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进入历史增长速度最快时期。目前,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到295家、2665家,总数分别是“十三五”初期的7.5倍和3.5倍。近五年累计实施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332项,资金3.73亿元,每年以52%的速度递增。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争取上级科技项目资金过亿元。

  虽然近年来我市创新主体和创新能力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跨越式增长,但与全省平均水平和先进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为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壮大创新主体,提升研发能力,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

  一是加快培育创新主体,促进科技型企业量质齐升。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路径,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培育体系。《若干措施》中明确提到对于我市独立法人企业认定为河北省科技领军企业的,补助100万元;首次通过国家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属于制造业企业补助20万元;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业企业整体迁移到我市租赁生产、办公用房的,给予租赁面积1500平方米以内部分6年租金补贴,前3年全额补贴,第4—6年按50%补贴;通过国家、省级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1万元。

  二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提升研发创新能力。积极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对于由我市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独立或牵头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年度到位资金的10%给予经费补助,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围绕我市六大产业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每年实施5—10个重大科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对制约我市主导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或掌握全球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聚焦自主核心技术突破的重大创新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支持。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培训,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意识。我们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科技型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若干措施》等科技创新政策宣讲,联合科技服务机构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增强企业科技创新意识。

  我们将以《若干措施》为重要抓手,制定支持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相信在目标任务明确、支持措施有力的大背景下,我市创新型企业还会得到更大的支持,得到更大的发展,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问题二:科技创新平台、创新载体是加强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开发,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支撑,请问,下一步我市在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方面有哪些支持措施?

  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我市创新平台、创新载体建设发展的关心和关注。正如您所说,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是加强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支撑。“十三五”以来,按照《张家口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我市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和发展,平台数量实现了快速增长。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各类创新平台达到56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达到 25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全省第二位。这些创新平台载体汇聚了我市最优势的科技创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下一步,我们将把推进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作为完善区域创新体系的关键内容,加强统筹谋划、强化主动布局,提升发展质量。支持措施主要有:

  一是强化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由市财政补助500万元、50万元。

  二是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由市财政补助100万元、50万元;对新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由市财政补助50万元、30万元,省级的分别补助30万元、20万元。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科技部年度考评中优秀的,由市财政给予补助资金50万元。

  三是积极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市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新备案为国家级、省级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由市财政分别补助牵头单位100万元、50万元。

  谢谢大家!

  问题三:刚才提到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作用于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那么我们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科技成果转化一直是我们的短板。一方面是基础研究能力弱,原创性、高质量科技成果偏少;另一方面对外部的科技成果吸纳能力不强,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度不高。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下一步主要从积极吸纳京津科技成果、推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鼓励原创成果申报奖励等方面着手,建立激励机制,加快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能。主要措施有:

  一是支持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对与市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及重大成果转化项目,优先列入市级科技计划,对重大创新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支持。鼓励吸纳京津雄科技成果,我市企业通过技术转让方式转化京津雄科技成果,单项合同技术交易额达100万元以上且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由市财政按照技术交易额5%给予补助,每项不超过30万元。

  二是鼓励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由市财政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对通过国家、省定期评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由市财政分别补助10万元、5万元。

  三是建立科学技术奖激励机制。加强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由市财政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的,由市财政按照省级奖励标准1:0.5给予配套奖励。

  谢谢大家!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张致铠

  感谢3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4位嘉宾的发布与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会后请与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联系。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张家口责任编辑:郑世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