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何丹丹 通讯员 曹建雄)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防线,日前,赤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赤城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域内药房、母婴店开展“消”字号产品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正在对药房进行检查。赤城县检察院 供图
检查中,检查组先后深入赤城县赤城镇华佗药房、万康悦药房、德医堂药房、察哈尔大药店、同盛堂药店、北京明和堂药店、贝因美母婴坊、优咔母婴店、妈咪宝贝母婴生活馆等消杀用品经营处,通过询问工作人员、查看购销台账信息、消杀用品专柜等方式,对照高检院《检测样品详细信息及检验结果》中涉及的117个样品(91种产品)抗(抑)菌制剂信息,认真核对经营店铺中消杀用品的产品名称、生产批号、规格、生产企业等内容,对发现的消杀产品与其他药品混摆的问题,当场提出要求责令进行整改。

检查组正在对药房进行检查。赤城县检察院 供图
检查组走访了本县20余家药房、5家母婴店,共计查看产品300余件。赤城县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盯“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继续加大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发现损害公益线索及时立案调查,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规范消杀用品市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