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大气污染治理剑指四大行业
日前,张家口市制定并印发了《张家口市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四个行业”大气污染治理要标准更高、范围更广、力度更大、速度更快、效果更好的总要求,并对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采取最严格的治理措施,实现“四个行业”污染物排放显著减少,以环保治污促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确保全市大气环境明显改善。 对“四个行业”采取最严格治理措施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抓好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这4个用煤大户的污染问题,不仅能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还能达到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目的。为此,我市将采取最严格的治理措施,以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为着力点,实施强力攻坚和重点突破,实现“四个行业”污染物排放显著减少。 此次集中攻坚治理大气污染的目标是:到2014年6月底,涉及“四个行业”23家企业70个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源全部建成符合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减排设施,25家企业41个项目全部实施关停,成为全省第一个高质量完成“四个行业”污染治理任务的市。全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总量将分别削减1.86万吨、5.52万吨、0.16万吨。 治理重点任务是:到2014年6月底,完成“四个行业”3台钢铁烧结机、2座回转窑、13座竖炉、3条水泥生产线、15台燃煤机组、12条玻璃生产线的烟气治理工程,淘汰5台90平方米以下钢铁烧结机,关停36座8平方米以下球团竖炉,完成4项节能技改项目等115项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通过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IC卡总量控制管理系统过程监管、排污权有偿使用这一套完整的“三位一体”污染排放控制体系,倒逼企业由被动治污向主动治污、由投入治污向治污出效益转变;推行污染治理“合同管理”新模式、电力行业排放绩效管理新模式、环保产品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新模式。 今年起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 为有效强化地方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我市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从2014年1月起,网格化监管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由环境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各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实行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并纳入环境治理攻坚考核。 网格化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实施省、市、县、乡、村五级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安全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延伸,实现对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将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和监管全覆盖、无缝隙。同时,明确三级网格的划分原则及责任主体,即:一级网格为县(区)行政区域,责任主体为县级政府;二级网格为乡行政区域(镇、街道办事处),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三级网格以村(居)行政区域为单元,村(居)委会为责任主体。网格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其运行主要实行巡查、查处、反馈、监督、评价程序,并广泛接受监督。 环境质量考核与转移支付直接挂钩 为引导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从2010年开始,张北、尚义、沽源和康保四县纳入转移支付县范围,2010~2013年,省财政累计给四县支付了近13亿元转移支付资金;2013年,新增了宣化县、蔚县、赤城和崇礼县等9个县。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3个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为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财政部、环保部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包括自然生态指标和环境状况指标。其考核机制为“县里报、省里审、总站核、国家查”,坚持原始数据由地方政府自己提供,促使其更加重视生态环境质量的保护。通过考核确定一个地区的环境质量是变好了还是变差了,进而决定是增加还是扣减转移支付资金。对考核结果为明显变差和一般变差的县全额扣减其转移支付;对考核结果为轻微变差的县扣减其当年转移支付增量;对考核结果为明显变好和一般变好的县按其转移支付额的10%予以奖励;对考核结果为轻微变好的县按其转移支付额的5%予以奖励。享受转移支付县可将支付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涉及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项目。 |
关键词:污染,治理,环境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