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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30条指导意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张世豪 2014-12-30 10: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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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廊坊12月29日电(记者张世豪)“今年,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我们出台了《关于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29日,从廊坊中院获悉。

  《指导意见》共有30条,从京津冀协同发展所需的社会环境、发展环境、创新环境、生态环境、民生环境和法治环境等方面出发,对廊坊市两级法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特别是其中专门提到了强化宗旨意识和严惩刑事犯罪以及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和创新、完善便民利民等举措要求。

  “今年两级法院对涉及环境污染的案件进行了三次集中宣判,三次集中宣判共宣判案件26件。”廊坊中院宣传处处长高占国表示。

  其中霸州法院审理的崔占军污染环境案件是河北省首例两高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审理的污染环境案件。

  全市法院还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进行了严惩,其中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4件,审结12件;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18件,审结17件。

关键词:廊坊中院,京津冀,协同发展

责任编辑:郭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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