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创业士兵享三年减税优惠鼓励创业
长城网1月8日承德讯(记者王克)日前,记者从承德市有关部门了解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和省再就业优惠政策,并严禁拒绝接收退役士兵或者限制、禁止下属单位接收退役士兵,严禁以劳务派遣、有偿转移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搞个体经营3年内享税收优惠。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和省再就业优惠政策。按相关优惠政策,调整适用于所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其中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企业,3年内按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元。 |
关键词:退役士兵,减税,城市,维护 |
责任编辑:郭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