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法院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新模式
为提升案件质效,解决诉讼难、司法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去年,邯郸法院推出案件繁简分流和简易程序规范化改革。从去年初至今,邯郸19个基层法院通过诉前工作,分流案件达2.1万件,调解案件5621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超过60%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8天,不少案件当天立案、当天结案。 据了解,邯郸法院推出的这项改革,通过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来提高诉讼效率,对诉内纠纷,利用社会力量、诉调结合等多元化方式解决;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继续进行繁简分流,小额诉讼采取简易或速裁程序及时审理,对重大复杂案件则组织精干力量精审细研慎判,提升审判质量。“法院根据不同情况对案件进行分流,目的是破解当前司法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案件办理难度加大,与司法资源不足的突出矛盾,促进司法资源配置优化和审理高效化。”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说。 强化案前调解。该院出台加强调解、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依托人民法庭、农村基层组织、社区街道组织、企业工会组织,使诉前调解形成网络,尽可能将社会矛盾解决在诉外;与企业共建矛盾纠纷协调中心,基层法院和企业负责人共同担任中心主任,中心下设办公室等日常办事机构;发挥人民陪审员和“一乡一法庭”的作用,建立法官联系村庄、社区制度。去年,全市19个基层法院新建法庭115个,增补人民陪审员876人,提高了一审陪审率和诉前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设立速裁法庭。建立家事、劳动争议、环保、交通事故等法庭,试行专业法庭、专业合议庭机制,推进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扩大案件类型,对争议不大、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速调、速裁、速判,方便当事人诉讼。永年、肥乡、武安、魏县等法院设立的交通法庭,诉前协助交警调解案件1971件,自动履行率达到99%,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 加强案前送检、评估。建立立案前委托制度,对需要鉴定的医疗纠纷、交通肇事、建筑工程等案件,在正式立案前即做好委托鉴定,由专人负责委托审计、评估、拍卖等工作。同时,创新送达方式,当事人在立案阶段和审理阶段必须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委托快递公司向该地址投递法律文书等。据统计,速裁法庭的多数裁判文书能够立即送达自动履行,缓解了送达难和执行难。 |
关键词:法院,繁简分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