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动车环保管理 不合格不发标志
资料图:停车场里数量众多的汽车。 长城网3月5日讯(记者吕晓红)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的紧急通知》,加强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强化环保检验工作,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 通知指出,河北省将对辖区内所有检测机构的环保检验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以载货汽车的环保检验为重点,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对尾气检测设备和机构资质超过有效期,降低检测标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报请省有关部门取消其检测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通知,河北省环保厅将落实好对黄标车每季度监测一次的要求,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核发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同时,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做好无过滤装置或排放标准不明确的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工作,严格检测标准。对不达标车辆,一律不得发放绿色环保合格标志,防止不达标车辆流入河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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