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正式实施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从6月30日起,张家口市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一般办理事项,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一天即可办结完毕。 据了解,“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不改变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审批职能,不改变原有证号编码规则的前提下,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向市场主体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施对象包括各类内、外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实施环节包括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全过程。“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后,申请人只需准备一套资料,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证合一”综合窗口申请,即可办理载有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一般办理事项,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一天即可办结完毕。 |
关键词:三证,制度,实施,登记 |
责任编辑:郭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