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成立 P2P将更透明
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成立P2P披露将更透明 7月16日,全国首个金融信息行业协会——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正式成立。 据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傅新华透露,今年1月至4月,全国网贷联盟中的10家上海P2P平台完成交易额133亿元,同比增长2.4倍,上半年成交量预计超过200亿元。10家平台员工总数达2.2万人,比去年增加1.3万人。 同日,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宣布“上海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将同时启动,上海本地P2P企业将更趋透明化,据了解,平台将汇集网络借贷企业的相关信息,为投资者和借款人提供网贷企业相关信息查询服务,并对网贷企业信息披露过程中执行“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再披露。 平台需要披露的主要内容包括: 主体信息:至少应当包括基本情况、奖惩情况、股东情况、法人治理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内容。 产品信息:包括主要产品(服务)种类、各类产品(服务)、网贷平台收费方式、标准,主要风险控制措施等基本情况。 业务信息:至少应当包括交易发生情况、交易余额情况、交易集中度情况、逾期交易情况等内容。 财务信息:至少应当包括上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 其它信息:至少应当包括客户资金清结算(存、托管)情况、合作机构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如有)、客户损失代偿备付金相关情况(如有)。 值得注意的是,由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上海仲裁委发起,法大大承担编写的《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合同示范文本》也于昨日发布。 截至2015年6月,总计有2600多家平台运营,这些平台在商业模式、业务规模、运营状况、品牌推广等方面均存在差异。示范文本的编纂在取样上,使样本满足多样性、全面性、代表性的要求。 法大大搜集和整理了国内20家具有代表性的网贷平台的法律文本及网站规则,这20家平台从业务规模和综合实力上分属于不同水平,在商业模式上涵盖了纯信息中介模式、风险准备金模式、担保模式这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模式。 不同经营模式的网贷平台,需要在借贷合同上提供不同的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纯信息中介模式:1、风险提示书2、网贷网站使用协议3、借款协议4、提前还款收据5、债权转让协议; 二、担保模式:1、风险提示书2、网贷网站使用协议3、借款协议4、提前还款收据5、担保函6、代偿通知书;7、代偿债务确认书8、债权转让协议; 三、风险准备金模式:1、风险提示书2、网贷网站使用协议3、借款协议4、提前还款收据5、风险准备金使用规则6、债权转让确认书7、债权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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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海,信息,协会,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