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红包接二连三 小型微利企业乐享优惠
长城网沧州9月10日讯(张冲 刘耐岗 李红)近日,记者从沧州市地税局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9月2日下发的财税[2015]99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继2015年第17号文后,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优惠措施。 文件指出,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其中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据了解,这次国务院把减半征税优惠政策扩大到了所有的小型微利企业,是近几年来的第五次调整,也是今年的第二次调整。政策出台后,小型微利企业从10月1日开始在法定的20%优惠税率基础上减半,意味着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税率降到10%,比一般企业25%的所得税率低15个百分点。 此外,自2014年10月1日起,国家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到3万元,政策执行期限到2015年12月底。 “嘟嘟嘟……”沧州佳和机械有限公司经理王国营收到了吴桥地税微信发来的好消息:“近日,国务院再向千万户小微企业派发‘税收优惠红包’。”王国营赶紧喊来弟弟王国彬分享喜讯。 今年37岁的王国营是吴桥县铁城镇沙王村村民,他和弟弟王国彬一起创业做起模具加工,俩人学历不高,但凭着踏实钻研的韧劲,十多年来事业小有所成。去年,吴桥县地税局开通地税微博,兄弟俩加了关注,第一时间了解税务新政策。 “从个体私营户改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可享受到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管理三分局的税务干部杨云峰解读政策,并帮助弟兄俩的模具厂成功注册为有限公司。 “2013年我厂盈利9万元,交个人所得税1.725万元。2014年我们成立公司后,盈利9.5万,缴纳的税款才9500元。”王国彬算了一笔账,今年公司虽然利润大幅增长,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后,只需缴纳1万元税款。 政策红利的“犒赏”激发了兄弟俩的创业热情,他们扩大厂房,生产的玻璃模具长期销往河北、山东、江苏等地的食品器皿出口企业,供不应求。浏览地税微博、微信也成了兄弟俩每天的必做功课,一些税收政策、服务措施、征管流程都第一时间获得。税务部门人员表示,两项优惠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面,助推小微企业的成长,让像王国营兄弟俩一样的小企业赢得发展的大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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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红包,小微企业,惠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