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实习期开套牌车 行唐一司机被注销驾驶资格
长城网石家庄10月14日讯(高立强 米伟杰 记者 刘俐验)记者于14日获悉,石家庄市行唐县一男子在驾照实习期内,开套牌机动车上路,被交警一次记满12分,注销了该男子学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日前,行唐交警在县城设卡对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进行整治时,发现一辆由南向北驶来的普桑轿车的车牌数字颜色较深,有假牌嫌疑,遂上前检查。该驾驶员见有交警检查,突然停车,准备掉头开溜,被交警拦下。 通过警务通查询,交警发现该车牌照为套牌。同时,交警通过网上比对驾驶人信息,发现驾驶人王某初次领证的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目前正处于实习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一次给王某记满了12分,注销了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依法将该车扣留。王某后悔不已,也只得重新缴费报名,重新考试获得新驾照了。 交警提醒: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同时,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易燃易爆等物品的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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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