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礼县法官吴希林入选“2015 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本报讯(梁世贵)日前,《人民法院报》评选出“2015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我市崇礼县人民法院法官吴希林入选。 吴希林于1988年选调到崇礼县法院以来,先后在民二庭、执行庭、民一庭工作,现任民一庭庭长,主要从事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28年来共审理案件2000余件,所办结的案子没有一件超过审限,无一错案。在工作实践中,他还创新地提出调解工作“五步曲”,即在立案前、庭前、庭中、判前、判后进行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由于工作实绩突出,其也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48次。 去年4月, 《人民法院报》“采风周刊”曾以《“草根”法官的爱民情怀》为题,用整版篇幅报道了吴希林的先进事迹。据悉,自2011年《人民法院报》评选“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以来,吴希林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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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世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