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张家口等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8号)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张家口等第二批设区的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已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3月29日 |
关键词:河北,人大常委会,张家口,地方立法权 |
责任编辑:张世豪
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8号)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张家口等第二批设区的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已经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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