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县出台住宅限购政策
张家口新闻网讯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怀来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11月30日起该县开始执行房地产市场限购政策。非怀来县户籍居民尚未拥有该县住房,可在该县购买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怀来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指出,自2016年11月30日起,非本县户籍居民限购1套住房,即:非本县户籍居民尚未拥有本县住房,可在本县购买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非本县户籍居民已在本县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在本县购买住房。商品房销售要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其标价方式和标价内容,必须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通知》明确指出,怀来县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要严格执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政策要求,对非本县籍居民是否在怀来县拥有住房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对购买人提交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房产信息、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等进行严格审核。县住房管理部门要对县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递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住房状况的,不予办理网签手续。(黄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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