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等四类产品将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将生产者责任延伸的范围界定为开展生态设计、使用再生原料、规范回收利用和加强信息公开等四个方面,率先对电器电子、汽车、铅蓄电池和包装物等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明确了各类产品的工作重点。 方案提出,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到2025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 方案指出,要加快修订循环经济促进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适时制定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暂行办法、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生产者责任延伸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产品生态设计、回收利用、信息公开等方面标准规范,支持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领域的团体标准。开展生态设计标准化试点。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将生态设计产品、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纳入其中。 此外,还要研究对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的地区和相关企业创新支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第三方服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废弃产品回收利用。建立绿色金融体系,落实绿色信贷指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支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建设相关项目。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生态设计、绿色回收、再生原料检测等方面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生产企业、资源循环利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 |
关键词:汽车,四类产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