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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交警夜查酒驾揪出7名“酒司机”

来源: 张家口日报 作者: 2017-07-05 16: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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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正在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检测。 赵晓刚 摄
 本报讯 夏季夜经济火热,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有所反弹。 6月29日20点至22点, 市交警三大队组织30余名警力, 在桥东区建国路上设卡,重点针对酒驾进行专项整治。经过2个小时的夜查,共查处7名心存侥幸的“酒司机”。

  此次行动,市交警三大队派出5个岗勤中队,按照交通流量特点和规律,将饭店、娱乐场所较为集中的建国路作为整治重点,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警在建国路由南向北方向道路上设置了临时检查卡点,并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利用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装备对驾驶人进行逐一排查。

  当晚,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黑色小轿车在接受检查时,男性驾驶员打开车窗的瞬间,车内向外散发出浓浓酒味。民警立即利用酒精测试仪对男性司机进行酒精含量的呼气测试,虽然该男子抱有侥幸心理,每次只吹一两秒,试图躲避检测,但反复取样十几次后,最终确定其酒精含量检测为7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这名男性驾驶员被交警带回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在2个小时的夜查行动中,执勤民警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7起。市交警支队创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饮酒后,人的反应能力会减弱,导致驾驶人的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也大大增加。根据交通法规,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饮酒后驾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醉酒驾车直接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醉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生禁驾。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一定要坚决杜绝酒后驾驶,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做到文明安全出行,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关键词:张家口,交警,夜查,酒家

责任编辑:张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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