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得知道 燃气补贴要发放了 看看你够条件领取吗?
近日,有读者致电本报咨询,领取燃气费补贴是针对哪些人群发放的?具体条件有哪些?领取时都需要携带哪些证件?针对市民关注的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市煤气总公司负责人表示,3月15日—4月13日(休息日除外),将对市中心城区(桥东、桥西、经开区)使用管道天然气、管道液化气且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的用户发放气费补贴。 气费补贴发放期间,凡持有市民政局下发的有效《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本年度下发的《特困职工家庭优待证》的燃气用户,可持2017年1月—12月的气费收据领取补贴。《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家庭优待证》必须与燃气收据地址一致,通过微信、银行缴费的普表用户符合条件的需提供用户号。 领取时间为3月15日—4月13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1:30或下午2:30—4:00,逾期不予办理。 天然气用户每户每月使用在10立方m(包括10立方m)以内的按0.57元/立方m(2.40元-1.83元)补贴,超出部分不补贴。管道液化气用户每户每月使用超过2立方m(包括2立方m)按每户15元/月补贴,不足2立方m按实际用量7.5元/立方m(19.5元/立方m-12元/立方m)补贴。 享受城市低保、特困户及优抚对象凭有效证件和燃气收据,还可办理垃圾处理费退费。 |
关键词: |
责任编辑:郑世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