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土地流转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这几天,迁安市春良绿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社员郭亮都在给合作社的大棚移栽秧苗。他告诉记者,前年他把三亩耕地流转给了合作社,现在在合作社按天上班拿工资,村里像他这样把土地流转出去的村民非常多。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进城务工农民的增多,我省土地流转步伐进一步加快。截至目前,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1332.7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6.2%。 土地流转是指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保留土地承包权,而转让土地使用权。省农业厅农经处处长贺铁柱介绍,实行土地流转后,农民对耕地的承包权保持不变,在收取土地租金的同时,仍然能够在自己流转出的土地上劳作,从而获得工资收入,还不用担负土地的经营风险,一定程度上为农业增收、农民致富开辟了新天地。 “土地使用权流转使承包田成了农民手头的‘活资产’。”省农业厅副厅长朱立杰对记者说,土地流转出去后,农民真正能够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既可以外出打工,又可以投入到合作社参加劳动,增加收入。 郭亮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前村里的田都是种小麦,一季小麦下来亩产800斤到1000斤左右,除去种子、肥料、农药的成本,没多少利润。“现在好了,我把责任田流转给合作社,每亩可收入1000元的租金,同时还可以来合作社打工,每天工资收入50元。土地流转后,我每年可增加8000到1万元不等的收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开展,不仅解决了因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导致土地闲置和土地季节性抛荒的问题,促进了农民增收,还促使承包经营权向大户、农业企业集聚,培育发展了一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了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截至目前,我省已出现11.64万个家庭农场、7215个种粮大户和5079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农业生产基地,推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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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土地,农民,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