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集中整治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专项行动
4月29日,张家口市召开会议,部署中心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据悉,此次整治行动为期三个月(即日起至7月31日止),针对中心城区存在的各类交通秩序混乱问题,交管部门和城管部门将按照“疏堵结合,重点整治,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重点从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占道经营、市政设施等方面进行治理规范。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跨越隔离护栏等不遵守交通法规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严格查处机动车超速、超载,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假牌、套牌、无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机动车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公交车停车位,出租车随意掉头、随意停车拉客,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现象的处罚力度;完善城区交通安全设施,合理设置隔离护栏,维护完善出租车站牌、交通护栏、标志、标线等各类交通设施。 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利用闲置场地、空置场所和必要的道路设施建设停车场和施划停车泊位,增加城区停车能力;强化停车场管理,保证停车场内车辆停放有序,杜绝乱收费和违法占用停车场等行为,坚决取缔个人或单位利用城市便道、空地私设收费停车场的行为;整治道路两侧机动车辆停放秩序,促使机动车辆相对集中停放,车头朝向一致,依法查处乱停乱放行为;集中力量,严格执法,坚决取缔路边二手车市场和道路“僵尸车”。 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对道路两侧沿街门店广泛施画自行车停车线,要求所有两轮非机动车辆车头朝向一致整齐摆放;对现有占用城市公共用地私设有偿非机动车停车场、棚、亭的进行整治,要求免费对外开放,否则予以取缔。 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对城区水果摊、蔬菜摊、小吃摊等游商游贩进行清理和规范,最大限度利用城市空地和暂不开发的规划用地或闲置工地设置疏导点,引导商贩进场经营;规范一批暂无疏导地点的临时集贸市场,划线经营,杜绝外溢;取缔店外经营,店外摆物行为;取缔一批位置不合理、经常拥堵道路、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防止新的马路市场形成;对市民群众需求较大且不影响主次干道交通的马路市场进行规范管理,保证秩序良好、摊走场净;取缔固定集贸市场周边摊贩,杜绝市场外溢;拆除道路两侧各类私自搭建的经营棚亭;严禁审批任何店外占道商品促销活动,坚决取缔各类店外设置的充气装置、落地灯箱广告、条幅等。 另外,交警部门将进一步配套完善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监控设施,提升交通秩序的“硬件”管理水平,全面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整体形象。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青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李敏主持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玉洁讲话。 |
关键词:交通,整治,秩序,停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