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通报5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来,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超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典型问题加大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思想麻痹,纪律松弛,在中央、省、市三令五申的情况下顶风违纪。近日,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二附院”)5名党员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市纪委对相关人员分别作出严肃处理。为严明纪律,强化问责,现将二附院5名党员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通报如下。 2013年11月19日,二附院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向河北北方学院、市委组织部上报《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并于2014年9月12日召开党委会议,对办公用房整改进行研究,但直至调查期间,该院仍没有按规定对部分领导办公用房进行整改。其中,院长、党委副书记程铮,党委书记石玉宝、副院长任小刚、副院长车建斌4名同志办公用房超出规定标准,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顶风违纪,已构成挥霍浪费行为;党委书记石玉宝、纪委书记郑尚彪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已构成失职行为。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程铮、石玉宝2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任小刚、车建斌、郑尚彪3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认真做好超标违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具体体现,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市纪委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上述案件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克服消极应付心理。从现在起,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对办公用房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进一步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清理整改工作负总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不折不扣地执行文件规定标准,严格推进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发展改革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级各部门整改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要加大问责力度,不仅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确保纠正“四风”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出现反弹,切实维护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
关键词:办公用房,整改,张家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