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剑合璧”显威力—康保县国地税联合执法效果显著
一、建立稽查联席会议和情况通报工作制度。成立联合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合稽查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定期召开联合稽查工作会议,研究联合稽查工作事项。包括通报税务检查计划及实施情况;研究部署联合检查名单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联合行动中的重大问题;通报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税收违法行为的新情况、新动向及作案手段;商讨相应对策,交流办案经验等。 二、共同选定稽查对象,联手开展重点企业稽查。双方结合康保税源特点,重点就风电、房地产等行业开展联合稽查,实行“监控重点税源、统一实施行动、一次进户清查、结果信息共享”的稽查方式,做到查前统一预案、查中信息共享、查后统一结案。避免了多头重复检查,有效减少了纳税人负担,降低了执法成本。 三、权责清晰,依法行政。双方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开展联合进户稽查时,应当分别选派不少于两名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双方检查人员隶属不同执法主体,应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依法履行各自执法程序,分别制作执法文书。针对被执行人逾期仍未缴清国、地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共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形成打击合力,提升执法效能。(常晓博) |
关键词:康保,国地税,联合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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