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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延期好几个月才交房,但涉及的违约金开发企业一分钱也不给我们。”近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其小区楼盘延期交房一事。记者在多方调查中发现,延期交房几乎成为我市部分房地产企业的一个普遍现象,主要原因是开发企业为了回笼资金,而没考虑交房时间。一些开发企业为了避免支付违约金,甚至采取强行交房的手段,使业主利益受损。不过其中也不乏一些不可抗力和市政建设的因素导致开发企业工期延误。 从承诺交房到不能交付 “我们小区存在延期交房现象,按规定是2012年10月前交房,但延期8个月才交房。”近期,市民赵先生致电本报反映。县区的陈先生反映,他们小区的房子拖了将近一年才交房,开发企业说按照合同进行补偿,但现在也没有拿到补偿金。 有能力买房,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儿,但是在买房的过程当中,似乎总是难免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严重一点的情况有房款被骗、房屋有质量缺陷、房屋结构被改等等,与这些问题相比,开发企业延期交房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但是如果遇上了,会让人饱受困扰。尤其是对那些买房等着结婚的人来说,这延期交房可能就会直接影响他们的幸福计划。 记者调查采访后发现,在一些新建小区中,不少都存在延期交房,少则两三个月,多则半年甚至一年。 开发企业为卖房子“吹牛” 明知道要进行赔偿,开发企业为何还要延期交房呢?业内人士透露,首先,这与我国实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有关,一些开发企业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后面临资金不足等问题,为了尽快将房子卖出去,便“吹牛”能早交房;其次,由于政府部门严格验收,很多方面不容易过关,以前的很多细节需要重新返工,也拖延了交房时间;再次,由于国家的严格调控,相关手续没有及时得到办理。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延期交房也就变得习以为常。 为避违约金竟“强行”交房 开发企业延期交房应付违约金,所以在楼盘达不到交房标准时,开发企业为避违约金竟“强行”交房。记者调查发现,购房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不一,难以形成有效制约。如约定延期一天违约金为房款的万分之三、万分之一、万分之零点五不等;有的合同上附加霸王条款,有些楼盘合同中约定,如延期交付3个月视同“正常”,没有违约金;有的则约定延期交付后不付现金而直接转为物业费、车位费;有的合同中甚至没有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 从最初信誓旦旦的承诺交房,到后来的一拖再拖,甚至到“再等等”,在我市的房地产行业中,延期交房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开发企业延期交房,理直气壮,购房者则有苦难言,我的房子怎么总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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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延期交房|企业|开发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