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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河北省将加快全省重点河流、湖库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到2015年年底,全省所有国控、省控断面和列入省级流域生态补偿考核的监测断面,全部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 到2017年,全省列入水质断面考核的监测断面,全部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对河流水质影响大的重点入河排污口逐步实施在线监测。设定主要河流和湖库水质控制红线,建立河流水质预警、预警报告、快速反应、超限处置机制,水污染防治由单纯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控制,随时掌握水质动态。 对达不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方,河北省将实施预警,限期改善水质,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将实施挂牌督办和建设项目流域限批。 “四个不批”看紧水源保护区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中,河北省完成了8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划分工作,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提供了“三圈防护”。 根据近年监测数据,河北省8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了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和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 按照要求,2015年年底前,河北省将推进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设立标界和标志,全面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严厉查处水源保护区内一切污染水质的活动。 目前,邢台、唐山、保定、石家庄、邯郸5市初步完成了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工作,其他设区市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也正在进行中。 为确保全省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防止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产生新的污染危害,河北省将严格环境准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坚决做到“四个不批”,即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项目不批;在一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不批;在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不批;在准保护区内新(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项目不批。 此外,河北还将加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频次,各设区市每月要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一次常规指标监测,每年进行一次全指标分析,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水源地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设置的排污口和违法建筑等。 同时,河北省提出,年内将投资28亿余元解决602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着力构建城乡一体供水网络,确保全省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85%。(周迎久) |
关键词:方案,城市,水体,水污染,防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