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本月集中整治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从12月1日起,张家口市交警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集中攻坚行动。行动以我市城区主要路口、县城区中心区域为重点,对违法行人、非机动车主,交警部门将对其进行媒体曝光或通报其所在单位。 记者从12月3日交警支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加强和规范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管理,创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安全舒适的道路交通环境,从今年4月1日起,按照省要求,我市交警部门即开展了整治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截至11月底,交警部门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6万余例。按照部署,本月是该行动最后的攻坚收尾阶段,下一步,交警部门除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进行现场罚款外,还将对其进行媒体曝光或通报所在单位。“对违法人员集中的单位,交警部门会下发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还将约谈单位负责人。”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链接】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不走斑马线或是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走;非机动车、行人在快速路上横穿、骑行、散步或其他影响本地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区域 市区朝阳大街(含)以北;胜利中路、建国路以西;西坝岗路、西苑路(含)以东;古宏大街(含)以南区域。 |
关键词:机动车,行为,行人,违法 |
责任编辑:郭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