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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部分小区购房多年房产证仍“难产”

来源: 张家口新闻网 作者: 2015-05-21 10: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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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业主可依据合同用法律维权

  记者就房屋入住多年,业主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访了河北京张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王勇律师表示,“关于房产证难办的问题,原因十分复杂。如果开发商拒不提交办证材料,居民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但实际操作起来,并不是那么回事。开发商很少能在90日内办理房产证,最多是在90日内办理大产权证,市民的房产证办理则需要一两年,甚至拖到10年都无法办理。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开发商前期手续不全导致大产权证无法办理。有的则是因为办证时开发商要缴纳此前代收的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这部分资金总额很大,资金周转不过来出现拖延。如果开发商在楼盘建设过程中抵押土地或项目融资,也会影响办理大产权证和业主的分割产权证。另外,验收不合格、未缴纳配套费等都可能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 ”

  “虽然目前的违约金比例表面上是购房者与售房企业双方‘共同约定’的,实际上是开发商单方面制定的,所以购房者也就谈不上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了。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拟定购房合同,购房者只是一个‘签字方’,很少有人提出异议,甚至有人根本就没认真看过合同。面对这种违约金比例过低的情况,购房者又应该怎么办呢?按理来说,购房合同应该由双方共同约定,当然,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双方协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者给买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例如房租等费用。 ”

  提醒:仔细研究合同尽量购买现房

  市民在购房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个误区,就是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不够仔细,往往认为签完字就可以等着交房了,实际上其中涉及太多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条款,甚至能够影响到能否按期拿到新房钥匙。王勇律师提醒广大市民,由于购房合同一般是由销售一方拟定,所以当中的一些条款必然具有一定的倾向性,购房的市民在签订之前一定要认真阅读,尤其是像交房日期、房产证办理、违约金条款、免责的理由以及双方的责任等等。如果遇到不明白或者不了解的条款内容,最好咨询一下相关业内或法律界人士,勿让被“共同约定”。

  据了解,在开发企业与购房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会把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果开发企业在合同约定到期仍然拒不办理,业主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商品房买卖属于市场行为,房屋买受人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约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另外,市民尽量选择信誉较好的房地产开发商,选择没有经济纠纷的楼盘,能购买现房的情况下尽量不要选择期房。对于预售房来说,购房市民可以提前向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咨询,看其是否获得预售许可,咨询其房产证能否办理下来。

  在许多市民的观念里,有房子才有了安身立命之本。我们也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症下药,让房产证办理不再成为困扰老百姓的难题。

关键词:房产证,购房,办理,开发

责任编辑:郭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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