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43个市直部门公布权力责任清单
近日,我市43个市直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经市政府同意,在市政府门户网、市机构编制网、市政务中心网予以公开。 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避免简政放权乱象的一种有效途径,其对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在推行该制度过程中,严格参照《河北省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指南》和《河北省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指南》,将合法性审核贯穿始终,针对市级列入编制范围的行政职权、责任逐条逐项审核,并严格依据“五个对照”,即:对照行政权力清理范围、对照行政审批目录、对照法律法规依据、对照部门“三定”和职责、对照省级清单,全面梳理了各部门上报的事项,最终,市政府审定了43个市直部门行政权力共计3392项。这些行政权力中,行政许可17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5项,行政处罚2469项,行政强制110项,行政征收21项,行政给付15项,行政裁决12项,行政确认51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监督245项,其他类250项;43个市直部门主要职责540项,根据部门职责细化具体工作事项2475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的管理事项188项,公共服务事项251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314项。 清单公开后,我市将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根据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及时对部门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关键词:权力,清单,部门,行政 |
责任编辑:郭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