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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公布新一期食品安全信息,“康辉”牌水晶梅(凉果类)、“速达”牌五香肘花等4种食品不合格,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全市下架食品名单 样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不合格项目 五香肘花 速达 称重 2013.12.1 山西省平遥县兴旺肉食品有限公司 山梨酸、诱惑红 水晶梅(凉果类) 康辉 70克/袋 2013.10.5 广东康辉集团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 小磨香油 百世口福 400mL/瓶 2013.12.1 北京百世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 油酸、亚油酸、亚麻酸 天津特产麻花 无 5kg/箱 2014.2.22 天津市津霞联营商贸公司北辰食品分公司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记者 肖丹) |
关键词:康辉,环己基氨基磺酸钠,速达,水晶,凉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