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白血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日前河北省卫生和社保部门先后出台措施,将慢性髓性白血病纳入保障范畴,患者最高可报销七成的药品费用。
根据省卫生厅印发的《河北省开展提高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慢性髓性白血病等14类重大疾病列入全省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慢性髓性白血病患者门诊口服甲磺酸伊马替尼、尼洛替尼治疗的,新农合对每位患者每年3个月用量的药品费用补偿70%,患者自付30%,另外9个月的由患者向中华慈善总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免费领取。
此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也印发了《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片和尼洛替尼胶囊暂时列入我省城镇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明确上述两种药物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原则,对门诊口服两种药品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的参保患者暂时实施每年3个月用量的药品费用补偿70%,另外9个月的由中华慈善总会援助的惠民政策。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血液内科主任罗建民表示,在慢性髓性白血病临床治疗上,甲磺酸伊马替尼、尼洛替尼等靶向药物具有显著疗效,部分患者还可能实现停药后长期缓解。纳入医保保障范围后,医大二院慢性髓性白血病可应用甲磺酸伊马替尼或尼洛替尼的门诊患者数量明显增加。罗主任建议,为了保证治疗效果,慢性髓性白血病患者在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或尼洛替尼期间,应每隔3至6个月到医院进行相关基因学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针对性治疗调整,以取得最好的治疗效果。(记者王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