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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新闻办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18-10-26 12: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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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张家口讯(记者郑世繁)10月26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宏亮就2018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宏亮,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尹力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负责人、副庭长赵洁现场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实录如下:

发布会现场。郑世繁 摄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科长白彦玲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

  为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布涉黑恶案件审理情况,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今天,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宏亮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尹力民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负责人、副庭长赵洁同志,对2018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布,并现场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了: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河北共产党员网、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口电台、张家口电视台、张家口发布、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手机台等新闻单位及新媒体的记者朋友们。

  我们对各位领导和记者朋友们参加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有请张院长就2018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宏亮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年初以来,张家口市两级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在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和省高院的有力指导下,努力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在紧密结合农村“两委”换届和涉黑恶案件审理,广泛宣传发动,并深入开展一案三查等项工作的同时,把涉黑恶案件审理作为法院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中之重,坚持依法严惩的方针,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有力打击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

  年初,我院审理的被告人王宏斌、史红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被告人朱丽萍犯窝藏罪一案,于2018年3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王宏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以被告人史红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以被告人朱丽萍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宣判后,被告人王宏斌、史红旗提出上诉,现该案正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二审审理中。

  截止目前,张家口市17个基层法院共受理公诉机关起诉的涉恶案件36件。其中,以恶势力犯罪案件起诉的32件,以恶势力集团犯罪起诉的4件。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万全区、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怀来县和涿鹿县等地法院,一审审结涉恶犯罪案件共计15件,分别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赌博和职务侵占、非法侵占农用地等罪名,判处5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8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7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市中院于8月底和10月上旬,两次组织相关基层法院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张家口市法院将继续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公正司法,精心审理好每一起涉黑恶案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

  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河北广播电视台:从你公布的数据上看,截止目前,张家口市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36件,已审结15件,还有21件还未审结。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还会不断有案件起诉到法院,对此,你们有何安排?谢谢。

  张宏亮:对于未审结的21件涉恶案件,据我们了解,受理法院有的已开庭审理,合议庭正在进行合议,有的还需要报请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尚未开庭的案件,受理法院都在做庭前准备工作,如法官阅卷、提审被告人,提请律师阅卷,会见被告人,积极筹备开庭。本周内,已有3件涉恶犯罪案件分别由经开区、张北县、赤城县三地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下一步,市中院拟将于11月中旬,再组织一次集中宣判。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肯定会有涉黑恶犯罪案件,以及与黑恶势力犯罪相关联的案件起诉到法院。对于涉黑恶犯罪案件,全市两级法院将恪守法治思维,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凡符合法定公开条件的涉黑恶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并公开宣判。届时,也欢迎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参加旁听,并及时报道。谢谢。

  河北共产党员网:刚才您提到对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工作,要做到快立快审快判,我的问题是,会不会出不现质量问题,谢谢。

  尹力民:我们所说的快立快审快判,具体来说,就是涉黑涉恶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符合立案条件,我们将尽快立案;并交由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院、庭长要担任审判长参与案件办理;优先安排涉黑涉恶案件审理的各项工作,坚持集中审理案件,能当庭宣判的就当庭宣判,确保审限内尽快审结。

  张家口市法院在办理涉黑恶案件时,坚持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质量与效率并重,严格依法办案,时间服从质量,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不允许出现办案瑕疵,更不允许发生冤假错案,这是全市法院对涉黑恶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的要求,也是对“审判质效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最好的诠释。

  上半年,张家口市两级法院充分利用涉黑恶犯罪案件未起诉到法院的空档期,抽调思想政治过硬、业务能力素质强骨干组成扫黑除恶专门合议庭,实现审判队伍专业化。并充分利用派人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本级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等方式,多次组织两级法院全体刑事入额法官集中学习“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最高院印发的《三项规程》,通过学习,提升思想政治站位,厘清法律政策界限,为涉黑恶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张家口市两级法院在受理涉黑恶案件后,市中院指定审判骨干全面梳理案件办理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加强对下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在审理涉恶案件时,经开区、尚义、涿鹿等三地法院的院长担任审判长,其他各地法院的主管刑事审判的院领导或刑庭庭长担任审判长负责审理案件。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法官专业会议和审委会的职能,针对案件审理中对案件定性,证据认定等重点、难点问题,集体研究、集中攻关,合力推进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司法公开、接受监督,是提升审判质效的一剂良药。两级法院在公开开庭或宣判涉黑恶等案件时,均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旁听,在搞好宣传发动,扩大办案效果的同时,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审判质效的提升。谢谢!

  长城新媒体:能不能从法院已判处的涉黑恶案的整体角度,讲一讲我市的黑恶势力犯罪都有那些特点?谢谢!

  赵洁:从已经宣判的涉黑恶案件情况看,被告人的行为主要涉及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欺行霸市、暴力讨债、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等常见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行为虽非严重暴力犯罪,但都严重侵害到了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为大家所深恶痛绝;同时,这此行为还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都属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依法严惩的违法犯罪行为。

  河北日报:在刚才的提问中,您们多次提到要坚持依法严惩的方针,从严惩处涉黑恶违法犯罪,但据我了解,律师作为辩护人,比较关心的是法院在审涉黑恶案件时辩护人和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问题,请问,你们是如何处理从严惩处和诉权保护这两者之两的关系,又为此做了那些工作?谢谢!

  赵洁:首先我要说的是诉权保障与从严惩处,这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张家口市法院在审理涉黑恶案件时,正是通过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进而做到对黑恶势力犯罪罚当其罪、从严惩处、打准打实。

  其次要说的是关于被告人、辩护人诉权保障的问题。张家口市两级法院在对涉黑恶案件的审理中,已实现了律师参与辩护的全覆盖。立案后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时,及时告知其享受的诉讼权利;对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被告人,及时通知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两级法院在审理涉黑恶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等权利。并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严格集中审理,规范庭审中法庭调查程序,围绕定性、定罪、量刑,充分听取控辨双方的意见,切实做到诉讼证据出示和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辨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和结果形成在法庭,通过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行使,促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

  最后要说的是关于“从严惩处”的问题。全市两级法院在审理涉黑恶案件时,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恶势力的纠集者,该判处重刑的依法判处了重刑,坚持打掉其嚣张气焰,并综合运用追缴、没收、财产刑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的可能性,同时,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两院两部”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谢谢!

  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科长白彦玲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张家口责任编辑:郑世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