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省住建厅近日发布《关于2019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区)复查情况的通报》。我省共16个县市区通过复查、复核,保留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区)称号;2个县市存在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环境容貌整治不达标问题,需限期整改。
根据《河北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冀建城〔2018〕39号)(以下简称《标准》)要求,住建厅于2019年7月、10月分别组织专家对2011年、2015年省政府命名的泊头市、磁县等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区)进行了复查,并对2018年复查不达标的涿州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核。
16个县市区保留称号
通过复查
隆化县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
沽源县
赤城县
玉田县
香河县
高碑店市
泊头市
盐山县
故城县
宁晋县
巨鹿县
磁县
大名县
馆陶县
通过复核
涿州市
2个县市整治不达标
定州市
蔚县
更好发挥创建园林城的载体作用
请各市指导以上县(市、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更好地发挥创建园林城的载体作用,进一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目标,实现城市市容整洁有序,居住环境大幅改善,特色魅力充分彰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增强,城市生活品质、环境品质、人文品质不断提高。
如复核仍不达标,将提请取消称号
请定州市、张家口市蔚县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整改措施,切实加大整改力度,于2020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届时住建厅将再次组织复核,如复核仍不达标,将按照省级园林城评选办法规定,提请省政府取消“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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