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王晶 通讯员 降帅 闫卿)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认错改过、知法守法,早日回归家庭和社会,日前,怀安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依法开展不公开宣布教育仪式。为形成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合力,争取更多帮扶力量,同时邀请公安民警、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参加了本次宣布教育仪式。
此次涉案未成年人因法治意识淡薄、财物观念不当、家庭教育缺位等原因,实施了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在案件办理中,怀安县检察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基于涉案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未成年人犯罪、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符合不起诉条件,怀安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宣布仪式上,检察官现场宣读了涉罪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随后,检察官、公安民警、援助律师、法定代理人分别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训诫教育。被不起诉人表示,通过此次训诫教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遵纪守法,决不碰触法律底线,一定好好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来之不易的机会。被不起诉人的法定代理人也表示,今后一定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平时生活中多沟通交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管教。
近年来,怀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坚始终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紧扣 “惩、防、教、治、责”五字要求,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支持体系。对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始终坚持做到宽容包容但不纵容,关爱又严管,通过个性化帮教方案,最大程度地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让他们顺利健康回归社会、重塑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