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刘晓璐 何丹丹)11月23日,记者从张家口市公证便民利企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张家口市司法局推出多项利企便民服务措施,为群众和各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精益求精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以下为图文实录。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何丹丹 摄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徐帅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张家口市公证便民利企服务工作。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张家口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李秀军、张家口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马伟哲。他们将就我市公证便民利企服务工作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首先,请李秀军局长进行发布。
张家口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李秀军
尊敬的新闻界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向一直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证制度是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功能,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和实现公民权益、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经过公证证明的事项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我市共设立公证机构17家,其中10家公证处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全额拨款)、3家公证处定额定项补助(差额补助)、4家公证处零补助(自收自支);核定98个编制,目前在编73人,空编25人。
全市执业公证员共54人,公证员助理49人,共计103人。目前具备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资质的公证机构有4家,分别为张家口市公证处、张家口市第二公证处、张家口市第三公证处和宣化公证处;挂牌办理知识产权业务的公证机构有2家,分别为张家口市公证处和市第二公证处;张家口市公证处、张家口市第二公证处、张家口市第三公证处已挂牌成立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市直3家公证处挂牌成立公证涉企服务中心,其余14家公证处全部设立涉企服务绿色通道。最近,全市17家公证处挂牌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公证服务中心。各公证机构以优质服务打造更多知名品牌,让公证服务深入人心,让公证品牌唱响社会。
2023年以来,我市17家公证处全年共办理公证18008件,其中涉外1947件,网上办证 252件,办理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 76件;上门办证 474人次、节假日延时服务359人次;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全市公证工作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公证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31类事项推行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减轻了群众的材料负担。法律关系简单的一般证明性公证事项实现“全市通办”,学历、学位、驾驶证、纳税状况公证实行“跨省通办”,扩大了群众的办证选择。
逐步放宽公证执业区域限制。认真落实《河北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全省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将公证机构办理法律关系简单的一般证明性公证事项(事务)的执业区域放宽至全省范围,促进公证资源均衡配置,方便群众选择优质服务。同时,严格公证办证管辖,特别是涉及不动产等公证事项(事务),规范办证点设立,加强业务管理,提高公证质量。
优化利企便民举措。深化公证“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关于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的通知》等要求,增强服务意识,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合同订立、国际贸易、企业登记、投融资等领域,跟紧市场形势和政策变化,主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解答企业咨询,跟进办理公证业务。全面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等便民制度,有效减轻企业和群众证明负担。设置绿色通道,针对中小微企业面临的扩大融资、资金周转、债务偿还等困难,设置专门办证窗口,安排公证员点对点全程跟踪服务,做到当日受理、及时办理、快速出证。倡导公证机构开展预约办证、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在严格办证程序前提下,缩短办证期限,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 2023年,张家口市公证处、张家口市第二公证处、沽源县公证处、康保县公证处等已先后为多家民营企业办理了包括证据保全类公证、委托公证、借款抵押合同公证等以及涉外证照类公证事项183件,不仅安排公证员“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做到当日受理、及时办理、快速出证,而且还在周六日进行上门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了优质、完善的公证服务。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实现服务更加普惠
落实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574号),加强对收费标准中部分涉企降费公证事项(降低了房产类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公证收费标准,限定合同(协议)公证最高收费额度)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和变相收费。落实对低收入、高龄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价格减免规定。继续倡导公证机构在警察节、建军节、教师节、重阳节减免特定人群办理公证事项的费用,实现有温度的服务。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涉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22年6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9类涉企公证服务项目下调公证服务收费原则上不低于30%,共办理涉企公证服务事项52件,减免收费50750元,减轻了群众和企业的公证费用负担。
加快推进信息化应用,实现服务更加快捷
积极借助人脸识别、电子签名、远程视频等新技术,推广“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推动公证机构加强人口基本信息、婚姻、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在线查询核验,切实做好与用证部门之间信息共建共享工作。组织公证机构对网站、微信服务二维码、微信城市服务等已有移动办证端口进行更新、完善,提高在线申办公证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驾照、译本与原本相符等高频公证服务事项实行全流程在线办理,完善身份识别比对、电子签名、在线询问、在线审查等功能,实现申请、受理、审核、缴费、出证、送达等更多环节在线办理,提升公证服务效能。近年来,随着对外交流的广泛开展,到海外留学、工作、旅游、居住等中国公民日益增多,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对公证的需求也逐渐增多,为了更好地满足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的公证服务需求,向司法部推荐张家口市公证处为我市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公证机构,市局为此分配了业务用房,设立了单独工作室,目前张家口市公证处已投资四万余元采购设备,具备了办理条件。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徐帅
感谢李局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提问前请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问题一:请简要介绍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及如何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
答:2018年9月29日《河北省公证协会关于建立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的通知》附《河北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试行)(冀公协【2018】32号)2021年10月15日,省厅公证工作管理处、省公证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的通知》附《河北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2023年7月11日河北省司法厅公证工作管理处 河北省公证协会关于转发《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中国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附《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2023年版)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全国公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证明负担,进一步推动公证便民利民,提高公证服务水平,省公证协会在全省建立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并研究编制了《河北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试行)和(2021年版),今年又推出《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2023年版)。一、充分认识建立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的根本要求,是推动公证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清理证明事项等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保证公证质量、提升公证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公证服务能力、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新期待的现实需要。公证系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建立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自觉推动公证减证便民工作落实落地,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轻公证当事人的证明负担。二、认真做好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实施工作《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2023年版)是对《公证法》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有关公证受理程序的细化和规范,明确了公证申请人的基本举证责任,又强化了公证机构核实收集证据的职责,既包括民事主体方面的证明材料,也包括证明对象客体方面的证明材料,是实体性证明材料和程序性证明材料的结合体,也是为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提供的“精准导航”。全系统要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按照《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2023年版)列出的清单收集证明材料。要加快推进信息共享,主动与当地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对接,实现户籍、婚姻、收养、不动产等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过实施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切实减轻公证当事人的证明负担,提升人民群众在办理公证过程中的获得感。三、强化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的监督指导市局、市公证协会、各公证处要加强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的组织领导,及时组织开展专项学习,确保每一名公证人员都明白各类公证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明确具体证明的出具途径。公证机构负责人作为落实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市局、市公证协会要加强对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卷宗评查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指导解决,确保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得到有效贯彻,确保公证减证便民工作落到实处。
问题二:“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主要包含那些业务?“一次性告知”制度是什么?
答:认真落实减证便民、“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畅通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在满足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公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全市公证行业推行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涉外公证所需翻译时间除外)。公证申请人在办理公证前可通过电话或网络平台咨询、预约办证等方式与公证机构进行提前进行充分沟通。现将张家口市公证行业“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及所需证明材料清单公布如下。1.出生公证2.国籍公证3.曾用名公证4.法人资格公证5.出生医学证明公证6.预防接种证明公证7.身份证公证8.护照公证9.户口簿公证10.录取通知书公证11.毕业证书公证12.学位证书公证13.成绩单公证14.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公证15.职业资格证书公证16.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公证17.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登记证书)公证18.体检表(健康证)公证19.诊断证明书公证20.死亡医学(推断)证明书公证21.结婚证公证22.离婚证公证23.在职证明公证24.收入证明公证25.存款证明公证26.商标(专利)证书公证27.营业执照公证28.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公证29.译本与原本相符公证30.无(有)犯罪记录公证31.非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
公证机构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当事人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提出公证服务需求或咨询有关办理事宜时,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应将有关服务内容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的制度。 公证机构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在当事群众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提出服务需求或咨询有关事宜时,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将有关服务内容一次性告知。内容包含: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范围;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范围(国内、涉外、涉港澳台);公证机构服务时间、办证点地址、联系方式和已开放的线上(咨询、查询、预约、申办)公证平台路径等;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清单和取得证明材料途径;公证收费标准和减免费用条件;公证书出具时限;不予办理、终止公证适用情形;公证机构归属执业监管部门及投诉电话;法律关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有关规定。要求公证机构根据实际,制定《公证事项一次性告知书》《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告知书》,并对当事群众不明白的问题作好解答,避免群众为提供证明材料多次往返。群众到公证机构申办公证,承办公证人员当场审核其有关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材料及取得材料的途径、办理程序、受理要求等。对当事群众提供证明材料有困难,确实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承办人员可以受当事人委托对有关事实进行核实。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徐帅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嘉宾的发布与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会后请与市政府新闻办联系。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