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刘晓璐)8月16日,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新闻发布会。以下是图文实录。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刘晓璐 摄
张家口市委讲师团专职副主任 陈潮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赵云峰,研究室主任赵洲,办公室主任宋凯阳。他们就“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首先,请赵云峰院长作新闻发布。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赵云峰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欢迎参加张家口法院“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新闻发布会。8月13日,市中院召开全市基层法院院长座谈会,对“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做实八项制度,在全市正式启动奋力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一下“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的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
2023年以来,结合省法院“三源共治”部署要求,市中院党组在认真分析张家口地域特点、案件类型及队伍素能的基础上,聚焦矛盾纠纷“全流程”治理,提出了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该模式以建设全省一流现代化法院为目标,通过做实八项制度,把“终局止争”司法理念贯穿到诉前、诉中、诉后以及二审、执行、信访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不走”“少走”“快走”诉讼程序,把当地矛盾解决在当地、把张家口纠纷解决在张家口,实现案件“数量、程序、质量、效率、效果”的最优化。
二、为什么要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
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是狠抓九分落实不断深化司法改革的实践路径。
中央有要求。“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就是立足法院主责主业,把握司法审判规律,全流程全节点开展司法管理,建立完善立案、审理、执行各阶段衔接机制,形成符合张家口法院实际的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审理与治理并重,落实“抓前端、治未病”,透过“案件”看“矛盾”,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用制度全面推动两级法院充分履职,以自身改革推动提质增效,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上级有部署。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就是把准法院职能定位推进改革,系统集成两级法院“争一流、当冠军”取得的宝贵经验,目的就是要推动矛盾纠纷“不走”“少走”“快走”诉讼程序,把张家口纠纷解决在张家口,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是深化三源共治不断优化司法为民的有效举措。
现实有需求。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就是制定量化标尺,完善工作制度和方法,重在解决各基层法院、审判执行部门存在的“擅长一域、不擅全局”问题,协同推动两级法院整体工作,用制度保障“三源共治”持续落实、长久落地,凝成合力从纵深上推进法治改革。
群众有期待。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就是围绕人民群众“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这一最朴素的司法期待,紧抓“分歧终局止争、纠纷实质解决、矛盾当地化解”这一核心,把司法为民抓得实、见成效,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看得见、可评估、能比较的群众满意标准,充分释放治理效能。
(三)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是优化审判管理不断提升司法效能的重要抓手。
工作有短板。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就是要针对现有问题多点发力,依托实践基础多点突破,把立、审、执环节的堵点打通,从制度机制上发力,促推审判质效整体提升。
管理需加强。“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统筹的是司法审判执行整体工作,注重的是通过管理提高各项指标,践行的是现代化审判理念,最终的目的就是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如何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
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我们推出八项制度做实“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八项制度具体包括:一是全流程调解制度,实现司法调解全程化;二是优化诉讼程序及审限制度,实现司法程序最优化;三是判前阅核判后答疑制度,实现阅核答疑规范化;四是“发改再驳”重点关注制度,实现“发改再驳”精准化;五是促进自动履行制度,实现兑现合法权益及时化;六是诉讼指导人制度,实现诉讼指导专业化;七是案件评与查制度,实现司法责任追究常态化;八是信访实质性化解制度,实现信访事件办理案件化。
通过落实八项制度,增强具体措施,不断提升全市两级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张家口法院的大力支持,也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监督和支持法院工作。
谢谢大家!
张家口市委讲师团专职副主任 陈潮
感谢赵院长的权威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提问前请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问题一:这次发布的八项制度中,关于全流程调解制度,法院会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答:全流程调解就是在法院审判执行的各环节都要加强调解工作,真正解决矛盾纠纷。
一是在诉前激活多元调解力量。深化“总对总”工作机制,精心指导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完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鼓励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途径化解纠纷。探索对调解组织进行评价评估制度,对参与司法调解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各类调解组织予以宣传鼓励。
二是在诉中细化调解指标到具体业务部门和法官。以法律规定可以调解的案件为基础,科学考核法官调解绩效。细化调解责任目标到具体业务部门和具体员额法官。各基层法院和市中院各业务部门积极通过调解典型案例引导在诉当事人做好调解工作,强化调解预期,确保调解效果。
三是在诉后监督履行调解义务。对于有履行义务的调解书,要尽可能促成义务人当场、及时履行,积极兑现合法权益,确保“一次性”解决。
四是在各审判程序积极促成案件调解解决。调解坚持依法自愿原则,让人民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从根本上实现定分止争。在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期间,对有可能调解的案件均要争取机会调解,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
问题二:我们注意到法院经常讲提高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请介绍一下小额诉讼程序是什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法院将做哪些工作?
答:小额诉讼程序属于简易程序的一种,特点在于程序更加灵活,审理更加简便快捷,实行一审终审制,即一审裁判文书一经做出即生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金钱给付案件,案件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
全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主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应用尽用”小额诉讼程序。对符合适用条件的,立案部门在立案时一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切实做到“应用尽用”。立案部门对有可能促成小额诉讼应用的,提示审判部门重点关注。
二是“引导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在审判程序中,对符合小额诉讼程序运用条件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真正落实“引导适用”。
三是强化小额诉讼适用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小额诉讼程序答疑释明工作,尽可能减少当事人对小额诉讼的顾虑。各基层法院进一步规范小额诉讼程序应用工作。市中院加强督导检查考核力度,定期对适用情况予以通报。
问题三:这次发布会新提到诉讼指导人制度,请介绍一下诉讼指导人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诉讼指导人制度是主要针对长期未结案件或重大疑难案件采取的一项措施,就是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基础上,由市中院的法官对基层法院重点案件进行包联,对长时间未结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等案件实行全程指导直到案件真正解决。诉讼指导既包括对基层法官的业务指导,又包括对当事人具体案件的指导,通过共同发力,切实化解矛盾纠纷。随后我们将会出台相关具体规定,认真抓好落实,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张家口市委讲师团专职副主任 陈潮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各位嘉宾的发布与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会后,我们还将组织单独采访。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可以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联系。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