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刘晓璐)8月30日,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单位及旅游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共同推进文化旅游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合作备忘录新闻发布会。以下是图文实录。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李静瑶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单位及旅游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共同推进文化旅游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合作备忘录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弘,张家口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张家口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刘志良,张家口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级调研员陈永明,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吴祥林,他们就“加强环境保护共同推进文化旅游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合作备忘录”主题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首先,请张弘副院长作发布。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弘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欢迎参加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单位及旅游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共同推进文化旅游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合作备忘录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健全传统村落、古民居、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文化设施和旅游景区、景点保护体系,构建人文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市中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通过友好会商,签订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单位及旅游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共同推进文化旅游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强四方在传统村落、古民居、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文化设施和旅游景区、景点保护等方面的交流与协作。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合作目标。四方共同致力于传统村落、古民居、文物单位及旅游景区景点的保护与修复工作,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传统村落、古民居、文物单位等文化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提升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生态文明示范点,切实提升文化旅游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
协作内容。在以下八个方面加强协作:
(一)信息共享。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协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传统村落、古民居、文物单位及旅游景区景点的保护情况、旅游发展动态等信息。
(二)联席机制。联席会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文化旅游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分管领导共同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三)联合宣传。共同策划和实施宣传推广活动,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切实增强对传统村落、古民居、文物单位等人文环境和旅游景点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四)人才培养。基于文化旅游案件通常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特点,及时建立文化旅游审判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应具备丰富的文化旅游领域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具体以人民陪审员、专家证人等形式直接参与庭审,或就重大疑难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提供专家意见。
(五)巡回审判。在传统村落、古民居、文物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等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的县区设立旅游和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点。定期到巡回审判点研究环境保护方案、提供环境保护法律咨询、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就地审理涉文化旅游、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
(六)诉调衔接。强化文化旅游执行监督与文化旅游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建立旅游和生态环境审判绿色通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有效推进诉源治理。
(七)能动司法。重视建立文物、文化设施毁损修复、景点景区环境修复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方式。对于破坏文物古迹等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抓前端、治未病,实现文物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环境司法宣传全覆盖。
(八)恢复性理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化旅游部门积极探索参与公益诉讼新模式,对于文化旅游部门、住房和建设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起的公益诉讼,各方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立案之前的社会影响、社会风险评估,制订实施方案,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发挥最大化的社会效果。
以上就是我今天要向大家通报的全部内容。谢谢大家!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李静瑶
感谢张院长的权威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提问前请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问题一:请您介绍一下在推进文化旅游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上做了哪些工作?
答:近年来,市文旅局高度重视文化旅游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一是丰富优质产品供给。指导桥西区大境门、怀来县官厅湖国家湿地公园、阳原县泥河湾文化旅游区等4家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申报国家A级旅游景区6个、等级民宿3个,旅游名县创建县3个。二是持续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谋划实施15个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13.53亿元;全面盘活大境门段(来远堡)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打造沉浸式演艺场景,使之成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张家口段)的“文化地标”。市县两级研究起草了《长城保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落实了长城保护经费和管理员相关待遇;设立长城文物保护标志碑18块、长城界桩22座、宣传牌12块,进一步健全长城标识系统。三是实施考古发掘和保护修缮项目。2024年国家文物局批复张家口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9个,数量全省第一,与郑州并列全国第二。积极配合考古发掘单位协调办理临时占地等前期手续,目前9个考古发掘项目已全部进场,同步推进2个抢救性清理项目和45处文物修缮项目实施。四是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办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等各类文物违法案件10余起,充分展现了敢于执法、动真碰硬、担当作为的优良作风,对涉文物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问题二:请介绍一下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答:我市现有1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蔚县),1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宣化),7片历史文化街区,66处历史建筑。截至2023年12月,7片历史文化街区已全部设置保护标志牌,66处历史建筑全部挂牌测绘建档。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利用历史文化遗产,遏制建设性破坏活动,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保下来”。我局督促指导桥西城管局、宣化区城管局、蔚县住建局聘请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总院高水平编制完成了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按照“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要求,持续将符合标准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纳入保护范围。通过建档立卡,悬挂标识标牌,明确其保护身份,开展保护性修缮,采用“绣花”“织补”的微改造方式,恢复遗产的历史风貌、原有格局,再现老记忆。二是“谨慎拆”。严格控制拆除行为,遏制大拆大建以及破坏地形地貌、树木水系的行为,切实将保护的理念融入城乡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坚决制止以保护的名义进行破坏,全力保留历史文化记忆的载体。三是“用起来”。针对不同历史文化遗产的使用特点,按照以用促保的思路,增补现代生产生活功能。通过城市更新,分类确定活化利用方式,增加公共开放空间,补齐设施短板。通过活化利用既有建筑遗产,创造新生活空间、新生活体验,让遗产焕发新活力。
请问三:什么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有什么意义?
答: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指那些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价值和特色的镇和村。它们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集中展现了我国优秀的传统建筑风貌和建筑艺术,是人民群众的乡愁所系。这些镇村通常保存有丰富的文物和历史建筑,能够真实、完整地体现其历史风貌和传统格局。同时,它们在保护和传承中华文明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李静瑶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各位嘉宾的发布与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会后,我们还将组织单独采访。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可以与市政府新闻办联系。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