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效能,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转变监管理念,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为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 分级负责。农业执法队、农机推广站、种监站、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站负责本部门的随机抽查工作,基层站所配合抽检。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发布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全面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认真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 农业执法队、农机推广站、种监站、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站开展的检查事项,除有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及由农业依法立案查处的外,均需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随机抽查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应当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同时建立农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三)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和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主体的3%,对投诉举报多、列为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市场主体的20%。 (四)细化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 开展随机抽查,应当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逐项建立随机抽查事项监管细则,细化、优化随机抽查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我局在采取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畜牧兽医执法检查人员时,应当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记录,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 (五)强化双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结果。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兽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孙常青,副组长:孙燕、米叶仓、李润,成员:由各监管股站组成,以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监管股站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双随机一公开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 双随机抽查一公开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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