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市一中院已依法对“e租宝”案立案执行。张家口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出《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将依法开展“e租宝”案全国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登记时间:全市各县区均为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登记地点:全市设置了20个核实点,所属辖区、具体位置及联系方式(见下图),请具有本市户籍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就近参与核实登记,按照流程参与核实登记。
(戳看大图)
携带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经居地登记的,除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本人社保卡或近半年纳税证明等(原件)。
本人不能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除提供上款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或乡镇、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确认的委托书原件等材料。
集资参与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现场核实登记。
集资参与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权利人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继承权的法院生效判决等材料进行核实登记。
2.集资信息材料集资参与人对充值金额、提现金额有异议的,应在核实登记时提供银行交易明细等能够证明集资情况的证据材料。
3.收款信息材料集资参与人应携带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并准备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网点名称等信息。
《通告》提醒集资参与人
此次核实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及时参与,避免因不核实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关注户籍所在地发布的核查登记通告,了解具体事项;
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短信诈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