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禁种铲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坚决遏制、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全县禁绝毒品原植物目标,根据县禁毒委及上级禁毒部门的总体部暑和要求。
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包括播种、插苗、移栽、施肥、灌溉、除草、收获等一系列行为)、加工、买卖和藏匿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者不论数量多少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其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和种子以及加工的毒品要坚决全部予以铲除和销毁。
三、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的或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毒品原植物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对积极检举揭发、协助收缴毒品原植物种子、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将给予奖励。县禁毒委决定,对检举毒品违法犯罪实行重奖,凡举报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地块的,视种植数量奖励2000到5000元。举报并抓获非法种植犯罪嫌疑人的,视情节奖励5000-30000元。
五、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种植、加工贩卖毒品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严厉打击,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
禁毒举报电话:110、7027073
特此通告
蔚县公安局禁毒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