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涿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刘某彪、赵某建、贾某红、马某、池某运5人因涉嫌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的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该案审理过程中,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等部门人员和群众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彪、赵某建、贾某红经常纠结在一起,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并伙同被告人马某、池某运,为处理涿鹿县涿鹿镇某公司纠纷及其他纠纷,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被害人造成轻伤一级和轻微伤,以及以暴力手段多次对多名被害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各被告人的罪名及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和被告人的陈述,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因案件复杂,本案将在进一步审理后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