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延期停暖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各热源企业,主城区各供热企业:
3月28日,我办下发了《关于延期停暖的通知》(张城管办〔2020〕4号),将主城区及坝下地区停暖时间延期至4月7日。根据市气象台4月4日天气预报,我市9~15日受冷空气影响仍将持续低温天气。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各地供暖时间的紧急通知》(冀办传〔2020〕16号)要求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供暖保障,不让一户居民受冻,主城区及坝下各县区供暖时间继续延期至4月15日24:00。坝上及停暖时间较晚的相关县区,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提前研判,确定具体供暖延长时间。
各县区政府、各供热主管部门、热源企业、供热企业要继续做好供热运行及相关保障工作,确保延期停暖期间供热安全平稳,供热质量达标。各县区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强延期停热期间的督导检查工作,如发现供热企业在供热期间未能安全、稳定、达标供热或擅自停止供热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张家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