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王晶)2月4日,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张家口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新闻发布会。以下为图文实录。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王晶 摄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徐帅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主题是张家口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张家口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郑波,张家口市总工会权益保障和法律工作部负责人石艳芳,张家口市职工服务中心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项目主任李宏。他们将就我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
首先,请郑波介绍整体情况。
张家口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郑波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是全国总工会倡导,为维护职工医疗健康保障权益开展的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张家口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是张家口市总工会深入践行以职工为中心的宗旨要求,围绕职工医疗健康保障需求,发扬广大职工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精神,依托工会组织体系,发动职工自愿参与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有效帮助全市职工抵御和化解了因病致困风险,被广大职工亲切地誉为“工会给职工的二次医保”。
活动从2008年开展以来,市总工会号召全市各基层工会秉承“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的理念,组织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活动,16年来,坚守服务职工的初心,坚持公益性方向,为职工提供低成本、低收费的普惠性保障服务,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截至2023年底,16期活动累计吸引全市职工会员341.2万人次参与,筹集资金1.553亿元,报销病例5.97万例,报销金额1.534亿元,有效减轻了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群众的高度认可和赞扬。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职工关注度高,参与面广,社会影响力大,随着时间推移和形势变化,职工会员对大病医疗互助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24年,张家口市总工会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积极探索与社会资源合作的模式,进一步深化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改革,坚守服务职工的公益属性,坚持互助的组织特色,秉持低成本、低缴费、广覆盖、广受益的原则,将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打造成党政放心、职工满意、社会认可的品牌工程。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徐帅
感谢郑主席的权威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提问前请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问题一:参加互助活动具体的互助报销政策是?谢谢。
答: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
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当年住院治疗,或经医保部门认定的门诊慢特病治疗,医疗费总额达到7000元以上,根据患病种类按比例给予补助。
1、职工患慢性肾功能衰竭—须透析治疗的患者,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一个互助期内一次性补助5000元互助金。
2、职工在互助期内罹患癌症、白血病等11种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补助医疗费总额的10%;一个互助期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补助累计补助限额不超过3万元。
3、职工在互助期内住院治疗的,除去11种重大疾病以外其他的一般性疾病,补助医疗费总额的5%;在一个互助期内,一次或多次住院治疗,最高补助限额不超过1万元。
4、当期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在互助期内突发猝死,且未发生住院治疗费用的(不包括急救抢救),其配偶或子女可申请一次性救助金2000元。
5、当期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其子女(未满18周岁)患11种重大疾病,可享受一次性医疗救助,救助标准为医疗费总额的5%,最高限额不超过5000元。
6、对遭受非工伤意外伤害和家庭财产火灾损失的参与职工和困难职工,最高给予30000元定额救助。
病例受理时间按照入院时间计算,病例申报受理期截止时间为次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问题二:哪些职工可以参加?如何参加?
答:市总工会所属各级基层工会在职职工会员(不包括离退休职工),均可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
活动不接受个人单独加入。
50人以上单位,参与人数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85%;50人以下的单位,参与人数必须达到100%。
问题三:患病职工病例报销的流程?
答:职工携带医院和医保部门出具的治疗病案首页、本人治疗诊断证明、本人身份证、职工本人银行卡(工会会员卡)等有关资料到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
2、资料经所在单位工会初审后指导职工通过管理软件上传资料;
3、市职工医疗互助中心收到职工完整清晰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批,在15个自然日内支付互助金,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0个自然日,审核通过后按报销比例将互助金拨付至职工本人工会会员卡。
4、职工收到互助金向所在单位工会反馈情况。
问题四:新的一期开始的具体时间?
答: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缴纳互助金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各基层单位工会统一收齐后转入市级互助金专户。
问题五:哪些疾病不在报销之列?
答:1、工伤、职业病、生育费用;
2、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吸毒、天灾人祸、酗酒、意外事故、意外伤害、自伤自残等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
3、医疗事故引发的医疗费用;
4、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其他违章违法行为。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徐帅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嘉宾的发布与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会后请与市政府新闻办联系。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