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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王晶
2024-08-16 15: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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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王晶)8月13日,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张家口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新闻发布会。以下是图文实录。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王晶 摄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李静瑶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张家口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今天,我们专门邀请到张家口市民政局副局长张赓,养老服务科科长郑军,老龄事业服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赵川洲。他们就《张家口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发布,并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首先,请张赓局长作发布。

  张家口市民政局副局长张赓

  媒体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按照新闻发布会安排,现将《张家口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起草情况介绍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一)国家高度重视基本养老服务工作。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2022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国家层面对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作出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

  (二)省级明确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22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建设京畿福地、老有颐养的乐享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在省级层面明确了重点建设以县(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中枢、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村(社区)互助养老设施为基础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要求至2027年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全覆盖。

  (三)市级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就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进行安排部署,2022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家口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加快推进京畿福地、老有颐养的乐享河北张家口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落实提供了保障。

  该《指导意见》起草过程中,我局先后赴内蒙古乌兰察布和山东滨州、东营等地学习,深入康保、怀来、万全等县区调研,多方征集不同年龄、不同类别、不同需求老年人的意见建议;初稿形成后,又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和县区意见、召开研讨会并向主管副市长专题汇报。5月21日,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6月13日,报请市政服务常务会议进行了审定,6月17日以市政府正式文件印发了《指导意见》。

  二、起草目的

  根据国家、省级文件最新要求,通过出台《指导意见》,加快构建全市覆盖全体老年人的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功能,拓展照护、助餐、助医等服务,不断满足城乡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基本框架及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4个部分,17项具体内容。分别是: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坚持基本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构建覆盖全体老年人的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建成县(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9个,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09个,在具备条件且有养老服务需求的村建设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和便利服务点;建成街道级区域养老中心23个,在赋码社区100%配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在具备条件且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小区建设养老驿站。到2024年底,实现全市养老服务全覆盖目标任务。

  二、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县(区)级有平台指引、乡镇(街道)有中心承接、村(社区)有场所服务的要求,实现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全覆盖。

  (一)县(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要负责指导县(区)域内养老服务中心(站点)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指导中心枢纽作用,做好县(区)域内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技能培训和信息搜集发布等。

  (二)乡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乡镇(街道)、村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运营,为所在地和周边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三)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和社区日间照料站。主要负责统筹管理或指导辖区村级服务站和社区日间照料站建设,服务设施功能的完善,为本村(社区)及周边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

  (四)村庄养老服务便利点和小区养老驿站建设。在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不到的村,依托村小卖部、卫生站、村委会等设施建设养老服务便利点;在社区日间照料站覆盖不到的小区建设养老驿站。主要负责本村(小区)养老服务需求,为本村(小区)及周边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养老服务或转介服务。

  三、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功能。重点针对城乡老年人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完善各级养老服务机构或设施的服务功能,重点完善临托照护、城乡助餐、助医、助洁、助行、助娱、助学、心理慰藉八项服务,拓展延伸养老服务项目及内容,构建“一刻钟”便老服务圈,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

  四、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

  为加快推进全市基本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需在资金、人员、设施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资金优势,鼓励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在争取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省级以上福彩公益金、地方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基础上,引导社会资本、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人士以慈善捐助等多种方式参与到全覆盖建设中。指导县(区)落实好财政配套资金,合理利用光伏等村集体收入资金。二是强化人员保障。加强专业教育技术培训,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等级提升工作,引导优秀人才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统筹公益性岗位、志愿者开展为老服务工作,实现专业化与公益志愿服务的有效衔接。三是强化设施保障。各县(区)要根据养老服务需求,制定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确保用地达标、布局合理。要充分利用现有敬老院、日间照料机构、互助幸福院或闲置的村委会、校舍、卫生院等有效资源,通过改扩建和设施改造提升等方式,因地制宜扩展养老服务辐射面,完善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和服务要素全覆盖。四是强化法制保障。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涉老民事纠纷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五是强化信息保障。有效整合城乡养老服务资源,建立城乡老年人数据库,开展探访关爱、精神慰藉、政策咨询等为老服务。

  解读完毕。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李静瑶

  感谢张局的权威发布。下面开始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提问前请通报您所在的新闻机构。

  问题一:农村养老目前是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一个短板,在《指导意见》中,是如何织密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的?

  答:我们聚焦当前农村留守老人群体庞大、老年人照护缺乏的现状,全面总结前期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试点经验,坚持以点带面,逐步织密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县级层面,全面梳理当前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短板,积极争取政府在资金、养老用房等资源上向养老服务业倾斜,依托县(区)敬老院、日间照料服务设施、民办养老机构等建设县(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搭建县乡村三级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指导中心枢纽作用;乡镇级层面,选取区位优势明显、生活条件便利的乡镇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吸纳乡镇周边村庄老年人到敬老院集中养老、到区域中心临时托养,年内计划完成209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统筹协调乡镇、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运营,为所在地和周边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村级层面,在全市现有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设1024个村级中心站,在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不到的村设立养老服务便利点,接受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辐射带动和主动服务,并优化提升农村互助幸福院的综合功能,让村里的老人有去处、享晚年。

  问题二:刚才张局提到,为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工作落实,2022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张家口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发布了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这个清单现在落实得怎么样?民政部门是如何推进落实的?

  答:《张家口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涉及物质帮助、关爱服务、照护服务三个方面21项具体服务项目。截至目前,21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已基本落实到位。比如:为126万参保老年人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全市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全部执行景区优惠政策,老年人凭身份证享受相应优惠;主城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为我市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进行一年一次的健康管理服务;分年度逐步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等等。我局主要依托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和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的职能,组织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各项清单任务,及时研究并推动解决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问题三: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是养老服务保障的重要对象,照护服务是他们最突出的急难愁盼问题之一。这方面,我市有哪些工作举措呢?

  答:市民政局按照《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省民政厅、财政厅要求,积极指导各县区认真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此项工作是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破解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照护不足难题的有力抓手,能够提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减轻其家庭照护压力。

  1.救助对象: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2.救助额度:县级民政部门结合辖区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成本确定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当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每名符合条件老年人享受的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

  3.工作流程:“预评估、先入住、后救助”。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或其代理人,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民政部门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依法组织开展评估。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养老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能力评估凭证,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5.机构管理:接收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要依法进行登记备案,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满足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要求并具有收住完全失能老年人的服务条件。县级民政部门将定期对收住经济困难完全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进行绩效考核,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补助。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李静瑶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各位嘉宾的发布与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会后,我们还将组织单独采访。如果大家还有关心的问题,可以与市政府新闻办联系。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关键词:张家口责任编辑:孙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