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打开电视,看到一条消息,深圳一位母亲暴打自己3岁的孩子。看后,真令人揪心,由此想到来纽约后遇到的几件事以及思考的一个问题,孩子,你究竟属于谁?
《侨报》11月6日有一篇文章,写纽约一栋居民楼二层的单元内,一名华裔家长怒打一名5岁多的孩子,把孩子的屁股打肿,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而报警,最终孩子的父亲被抓进警察局。文章还说,打孩子的父亲姓林,来自福建,在这之前,也发生过几次孩子因不用功学习被打的事,邻居多次对这位父亲好言劝说,他都装聋作哑,这次终于忍不住报警。这位父亲最终进了警察局、过上了囚禁生活。
孩子,你到底属于谁?
美国法律规定,有关政府机构要保护儿童不受虐待和忽视。具体地说,就是要确保父母或法律监护人在照顾孩子的过程中,不给儿童造成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学校老师、社会工作者或医生如果发现儿童受到虐待的可疑情况,必须向有关机构报告。否则,他们自己就可能受到轻罪指控。可按照我们大多数人的观念,孩子是自己生、自己养,父母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去教育,孩子不听话,打两下没什么了不起,而且这也是家务事。但这在美国不行,政府真是成了老百姓孩子的娘。政府有关部门往往以家长自居,介入有问题的家庭。在有些人看来,政府可能是在侵犯家庭隐私权,但政府认为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孩子。例如,如果一个孩子已经受到身体伤害或有可能受到身体伤害,政府可以以保护孩子免受伤害为由把孩子带走,也可以在一段期间内对有问题的家庭定期进行监督,如果伤害孩子的是父母,政府方面就会提出让父母接受心理治疗。
这就是美国人的家庭教育观。美国的一些专家表示,美国法律试图把政府的介入和父母管教孩子的权利加以平衡。一方面,是由父母决定如何教养孩子,而不是让政府来决定孩子应该如何教育,要教给他们什么以及要信奉什么宗教等等。另一方面,父母不能滥用对孩子管教的权利和责任。
美国人的这种家庭与政府都有责任的平衡教育观,很值得我们思考。美国人没有中国人的那种很深的家族观。在美国人的潜意识里,孩子不完全是属于父母的,至少有一部分也属于国家。基于这样的理论,国家应该为孩子们做些什么?起码该保证他们的安全。如果不能保证一个孩子的人身和人格不受侵犯,将来怎么能要求他们爱国呢?这套对孩子的教育理论,我们真的还没有认真思考过。
在我们的家庭教育中,父母大多没受过专门训练。无论是小时候,还是长大恋爱成家,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很少有培训怎么做父母的,即使有,也只是长辈们说的“棒打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容易使家庭教育偏离方向。父母与孩子间有天然的感情联系,特别是母子一体,自然产生期待,把自己没实现的,没做成的都转而寄期望于孩子来完成,难免不切实际。一本《哈佛女孩刘亦婷》卖了几百万册,正是父母们这种心理的反映。父母的过度关心,过度照顾剥夺了孩子成长的空间。《扬子晚报》的记者调查发现,现在的大学生不知道怎么安排生活,其实,他们中的很多从小到大除了学习不需要考虑任何事情,怎么会有成长呢?走向另一个极端的过多限制、过多干涉也会阻碍孩子潜能的释放。几年前,在美国,有个华裔提出家长要做“虎爸”、“狼妈”,我们不少媒体还大肆宣传,这是不符合美国国情的,当时,我曾写文章表示不赞成,即使他成功了,孩子上了好大学,那大学以后呢,这种教育也只能是个案,那些宣传,我总认为有炒作之嫌,会误导人。如此家庭教育缺失了“人格平等”。
通过这件事,我想请大家一同思考,孩子,你应该属于谁?当我们思考明白了,我们的教育会更科学、更合情理。